打假人士王海使用的诺基亚N70手机连换五次仍出现死机情况,王海向市工商局举报,因没有接到书面答复,王海起诉市工商局不作为。日前,海淀法院一审驳回了王海的诉讼。
判决书显示,2005年12月1日,王海所在单位为他购买了诺基亚N70手机一部,后因该手机出现死机不能启动等问题,王海先后在销售商处更换了五次新机器,但更换后问题依然存在。去年3月8日,王海以个人名义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诺基亚公司,国家工商总局将举报转至市工商局办理,市工商局一直没有给王海书面的答复。
市工商局称,工商部门及时组织技监部门对王海举报的内容进行了论证,经北京市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验证,王海的N70手机存在的缺陷,属于手机软件问题,由于目前没有检测手机软件的国家标准,不能判定N70手机为不合格商品。调查中,诺基亚公司也承诺可通过软件升级予以解决。
海淀法院判决称,市工商局已经履行了对举报内容进行查处的法定职责,市工商局在保证举报人知情权的前提下,无论以口头或是书面方式进行告知,均系其行使自由裁量的范畴。遂驳回了王海的全部诉讼请求。
宣判后,王海提起了上诉。(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吴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