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贵师傅,开出租车10多年了,平时遵守交通法规,大家都称他是模范老司机。但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一不小心,老司机栽了一个“大跟头”,12月4日9时,徐师傅因“乱停车、调头”,被辽源矿务局梅河煤矿(以下简称梅河煤矿)保卫科罚了200元。
的哥讲述
煤矿门口停车遭罚款
12月4日9时许,徐德贵开着车牌号为吉E38609的出租车,从梅河口市里送客人到红梅镇,返城时,徐师傅掂量着,也不能空车跑回去,捎脚拉一两个乘客回去,也算够本。
“我正好看着一男一女站在梅河煤矿门口,他们向我招手。”徐师傅刚将车停稳,女的上了车,男的一脚车里一脚车外时,梅河煤矿大门保卫科两位工作人员出现了。其中一人站在车头前,阻止徐师傅开车,一人来开车门拽住了徐师傅。
“哎,你们这是干啥?”徐师傅有些吃惊。“你不知道这里不让停车吗?赶紧把车开院里,罚款。”看到徐师傅不配合,一名工作人员喊道:“赶紧,叫俩人,把车推院里。”
无奈,徐师傅只好听从指挥,把车开进梅河煤矿大院里,到梅河煤矿办公楼3楼的保卫科接受处罚。从上午9时一直折腾到15时,徐师傅说尽了好话,车仍旧没放出来。保卫科工作人员告诉他,不交200元罚款,休想把车开走。“想不交罚款,可以,一天还有50元停车费。”一听这话,徐师傅蔫了,还是赶紧交钱吧。
交完罚款,保卫科还给徐师傅开了一张收据,收据名头是“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包赔处罚收据”,收据上还有编号。收据上这样填写:“收到徐德贵(吉E38609)因违反企业内部规定,矿大楼门前乱停车、调头,交来人民币贰佰元。”收据上,收款单位处还盖着公章:辽源矿务局梅河煤矿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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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方知被罚冤枉款
12月5日,徐师傅先到了梅河口市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他,梅河煤矿的保卫科没有罚款的权力。徐德贵又来到梅河口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协会负责人告诉徐师傅,梅河煤矿保卫科是非法上道执法处罚,工作人员告诉徐师傅,企业内部保卫科无权对企业外的人进行行政处罚,梅河煤矿保卫科的处罚缺失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所填写的罚没收据是无效的收据。因为省政府明确规定,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编号的罚没收据。
煤矿说法
做出处罚是“迫不得已”
12月5日13时,记者来到梅河煤矿,谈到矿大门外的交通秩序,也是一个挠头的问题,梅河煤矿党委工作部部长张志忠向记者介绍说,梅河煤矿大门位置比较特殊,正好处于一个丁字型路口,大门口正好冲着一条路口。
出租车司机总喜欢停在大门口,向另一条路口张望,路面宽不过七八米,这样很容易造成塞车。
“在我们矿大院内,不光有公务车,还有消防队、救护队,肩负着扑救火灾等任务,如果井下发生事故,矿山救护队拉不出去,那问题就大了。”
张志忠告诉记者,梅河煤矿也曾向梅河口市政府等多个部门反映,有关部门也曾派交警治理过,但是司机和交警打“游击战”,“交警在,交通秩序良好,交警走,依然乱糟糟”,经过多次治理,见效不大。
梅河煤矿党委副书记李万军则表示,经过他了解,保卫科工作人员用门口的大喇叭喊了4次,让徐德贵马上开走,他不听,保卫科才处理他。
李书记承认:“出租车大门口停车、调头罚款,没有制定这样的文件。”但是,李书记认为,“我们门前这个牌子,也不是挂一天两天了,梅河的出租车都应该知道我们企业的规定。”
记者目击
煤矿保卫科上道“执法”
正当记者走出梅河煤矿大门时,记者正好目睹了梅河煤矿保卫科又一次执法过程。一辆吉E372××号出租车,在距离煤矿大门外10米远的地方,被两位身穿警用大衣工作人员拦住,警用大衣上没有警号、警衔、胸章等标志。其中一个男子与一位女子发生语言上冲突。
此时,从煤矿院内又跑出两位身穿便装的工作人员,“来,你把车开院里来,到办公室说。”遭到出租车司机的拒绝,“我凭啥和你进去,我凭啥跟你走啊?要不我报案了。”“你爱哪报就报。”一个身穿警用大衣的男子说。此时司机掏出手机开始拨号……
正当双方僵持不下之时,从院里跑出来一位身穿警用棉衣中年男子,一边挥手示意保卫科工作人员回来,一边四处张望,“快走!快走,有记者在采访!”
随后,吉E372××出租车司机王师傅向记者讲述刚刚发生的一幕:“10分钟前,我从这个路口调头,正好有一辆汽车停在前面,我就停车了。也没有压到矿上啥东西,也没有碰大门,这时煤矿大门里冲出两个人,猛拍后备箱,就像抢劫一样,一个人站我车前面,一个人奔我来了,抢我钥匙,我没有给他,后来乘客看不下去了,一个女乘客就与煤矿保卫科的人吵起来了。”
此时,出租车内一位乘客气愤地对记者说:“这是明摆着欺负人,前面大车不罚,就罚出租车,还要抢钥匙,和土匪一样。还要拿手铐。”
记者调查
企业保卫科无权执法
得知本报记者采访梅河煤矿保卫科对出租车进行处罚一事,昨天晚上,一位曾被处罚过的梅河口出租车司机李玉君师傅打进本报热线:“梅河煤矿立一个牌子,就能罚款。他们的牌子立了多久了?交警部门罚款,都上缴财政,他们一个企业罚款,最后钱又都去哪里了?”
记者电话咨询了梅河口市软环境治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保卫科对出租车罚款,那是乱罚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不允许社会车辆在门口调头、停车,可以设立告示牌,因为什么原因不让调头、停车,你可以告知,但是不能进行处罚。”
他表示,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不能对外,即使有正式收据也不行,企业保卫科根本就不是执法主体,根本就不能执法。
记者从通化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企业保卫科对企业大门等交通要道,维护秩序,是可以的,但是其没有执法权,不能进行处罚。(记者 陈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