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有一条公交线路的公交票价涨了,说是公交降价了也不对。”深圳自本月1日启动公交降价方案以来,由于部分线路出现票价“不降反升”,引起不少市民不满,昨日,深圳一位公益网站创办者因此状告此次公交降价中牵涉到的深圳市物价局、交通局、财政局三部门以及其所在福田区的69名人大代表。
状告三部门不诚实
“被告在实施公交调价措施时,对外宣称降价,造成原告在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故此提起诉讼。”昨日上午11点左右,自己创办了一家名为“老百姓帮助老百姓网”公益网站的深圳市民李铁,向福田区法院递交了起诉深圳市物价局、交通局和财政局的行政起诉状。起诉状被工作人员接收后,待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立案处理。
在福田区法院立案受理窗口前,记者看到,在这份由其自己“起草”的诉讼状上,原告表示,上述政府部门在多个公开场合向公众承诺将在12月1日开始执行“公交降价”方案,但事实却是12月1日起,作为一名普通公交乘客,自己并没有享受到上述部门承诺的降价,反而是“有降有升”。
李先生在起诉状上表示,上述三个部门在“公交降价”的问题上误导了原告,原告对公交降价期待已久,却发现被欺骗,在经济和精神上遭受了损失。作为国家机关,被告公开进行不诚实的行为,应该为此公开道歉。并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八款“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提起诉讼。
“我本来是希望找到一条和起诉不诚信有关的内容,看了整个诉讼法没有找到,最后才使用的这一条款。”
欲起诉人大代表被拒
在递交完行政起诉状后,李先生又表示自己希望起诉人大代表不作为。随后他掏出了自己准备好的七十份民事起诉状,表示希望递交申请立案。
在其准备的民事诉讼状上,列出了69位人大代表的姓名、职务。不过,对于这份一页纸上写满了69个名字的起诉状,福田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不符合递交材料的要求,需要补充提供这69名被告的个人资料。如果没有相关材料,无法接受材料。同时也表示,这种起诉方式,不符合立案要求,因此不能予以立案,所以也不愿意接受其递交的民事诉讼状。
代表回应
相关部门应该道歉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昨表示,市民起诉人大代表不作为也不完全公平,“人大代表毕竟只是对政府起监督功能,在具体的政策制定上,人大代表并不能参与其中。”
他说,自公交降价开始,他也接到了很多市民的电话,对部分线路不降反升的事情表示不满。作为人大代表,他已经尽可能地向相关部门反映,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希望具体执行此次公交降价的相关部门,能够为政策执行中出现的这些问题,给市民带来的不便,向市民正式道歉。
对话
告状只是希望合理表达诉求
记者:为什么要起诉人大代表?
李先生:我的想法很简单,人大代表应该是市民权益的代言人,其实我要起诉的不是哪一个人大代表,我觉得作为老百姓利益的代言人,在这种公共事务上,人大代表应该站出来替我们说话,但是却一直没有见到。我觉得就是一个象征性的概念。就像香港在一些涉及到公众事务方面,都会很快就有立法会议员出来说话。
记者:这次连材料都没有收,你觉得自己是不是白费功夫?
李先生:我只是希望合理表达自己作为一个普通市民的诉求,我觉得如果大家都愿意用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或者说有人大代表能够代表大家集中地反映意见,才能让政府部门更准确地知道公众的想法。(记者 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