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通报了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1.25”溃坝事故有关情况。通报指出,这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惨重,社会负面影响较大,教训十分深刻。
通报说,2007年11月25日5:50左右,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5号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致使约54万m3尾矿下泄,造成该库下游约2公里处的甘泉镇向阳寨村部分房屋被冲毁,13人死亡,3人失踪,39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
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7日成立,隶属于西洋集团。该公司主要拥有日处理矿石1万吨的铁矿选厂和配套的尾矿库,选矿采用磁选工艺。年产50万吨铁精粉。
该公司尾矿库分两期建设,其中1号库为一期工程,库容约130万m3,因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06年年底停止使用,即将闭库;二期工程包括2~5号库,于2007年7月完成设计,10月16日竣工,11月6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期工程设计总库容为78.4万m3,尾矿坝为一次性建筑土石坝,尾矿库等别为5等库,设计服务年限5年。其中,发生溃坝的5号库设计库容为36.78万m3,设计最大坝高14米,内外坡比1∶2。据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测量结果:最大坝高约22米,内外坡比1∶1.7,目前实际库容约80万m3。
经专家对事故现场初步勘察、查阅有关资料分析,初步认为,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该库擅自加高坝体,改变坡比,造成坝体超高、边坡过陡,超过极限平衡,致使5号库南坝体最大坝高处坝体失稳,引发深层滑坡溃坝。
间接原因:
1.设计单位管理不规范。设计单位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设计研究所无设计资质,却以中冶北方公司的设计资质承揽设计;在未签外聘合同的情况下组织外单位人员设计;在未作施工图设计和缺少验收条件的情况下在工程验收单上盖章。
2.建设单位严重违反设计施工。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擅自加高坝体,改变坡比,严重违反原设计,造成坝体超高,边坡过陡,坝体失稳。
3.施工单位管理混乱。施工单位甘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以劳务合作形式提供20余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全部由建设单位提供,却在工程验收单施工单位上盖章。
4.监理单位失职。鞍山金石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未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未对二期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理。
5.验收评价机构不认真,不负责。沈阳奥思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竣工验收评价,在没有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竣工图和监理报告的情况下,做出了该尾矿库是正常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结论。
6.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审查把关不严。该尾矿库二期工程11月6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1月25日即发生溃坝事故。
安监总局要求各地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