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家属院位于该县的北环路边,11栋“独体”住宅楼就建在该家属院内。3日上午,记者来到这里,就“别墅”的主人、土地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进行采访。
一老板通过关系也买了一栋
中午时分,一栋“别墅”的主人王德亚出现在家属院。王德亚并非蓝田县国土资源局职工,但该局家属院的11栋“别墅”中的一栋就是他的。
王德亚是蓝田县德顺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国土资源局家属楼2号楼就是他承建的。他当时得知家属楼旁的空地,能够自己出钱盖单独的楼,就通过他的儿女亲家、当时的一位县上领导“说情”,在国土资源局家属院里“搞到个指标”,缴纳了3.5万元后,获得了一块“别墅批地”。然后,他使用县国土资源局统一设计图纸,出资19万元将“别墅”建了起来。“其他的房子是谁的我就不知道了。”王德亚说。
办公室主任:土地审批手续合法
3日下午,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张主任说,除了局领导以外,他并不清楚还有哪些领导,但不管房子是谁的,肯定是房主自己掏钱建房。
张主任表示西安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对此展开了调查,“主要查集资建房的问题”。他说,目前国家要求单位不得集资建房,因此市纪委主要下来调查违规集资建房的问题。至于土地的审批等手续全都是合法的,“没有任何问题”。
副局长:这里只适合盖“别墅”
4日下午,蓝田县国土资源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副局长说,他和局里其他几位领导一样,也是“独立”建筑的主人之一,但也是作为国土资源局的一名普通员工来盖房的,“我和其他的职工都一样,也是自己掏钱盖房”。
他说,在家属院里建“别墅”,也是家属院里的特殊地形造成的。在家属院东侧盖两栋家属楼后,西边的地皮下面埋有高压电缆,无论怎样进行调整,都绕不过去,根本无法再建家属楼,只能利用高压电缆留下的狭长空间发展,“但地基勉勉强强只能打到2层楼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局里拿出了方案,将这块不能盖家属楼的地方建成2层“别墅”,房主各自负责材料和盖建,楼的价格也不相同,但大都在20万元上下。(记者 杜俊岭 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