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三年,最近要求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原因是单位不愿承担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临时员工的劳动保险费用。昨日,辛亥革命博物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本报反映,此事涉及该馆20多名临时工作人员。
被要求签志愿者服务协议
昨日,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三年前他来到辛亥革命博物馆上班,负责保卫值班。“去年的月薪为460元,今年调整到580元,都是按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来的。”
他说,虽然在馆里上班,但是馆里一直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最近,馆里突然拿出一份志愿者服务协议书让我签,并且限定期限为12月28日。”
这位工作人员称,根据新劳动法,他们虽然是临时工,但是也应该签劳动合同,享有社保,而志愿者却没有社保。
据他介绍,目前辛亥革命博物馆有20多名临时工作人员,均被要求签志愿者服务协议。
记者看到,在这位工作人员提供的《辛亥革命博物馆志愿者服务协议书》上,甲方提供乙方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每月生活补贴360元、交通补贴60元、劳保卫生补贴160元,但协议上并没有关于乙方社保等方面的约定。
馆方称负担不起
“与他们签志愿者服务协议是因为负担不起聘用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 辛亥革命博物馆办公室一位陈姓负责人说,博物馆经费来源于国家拨款,一直以来经费不足。现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临时性工作人员也要签合同,买劳动保险。“我们负担不起。”陈姓负责人说。
他说,博物馆决定借鉴外地经验,以志愿者服务的形式留住这些临时工作人员。如若不然,博物馆只能将他们清退。
协议无法抹煞事实劳动关系
团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说,做为志愿者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的,但是志愿者服务协议书能否视为劳动合同,则不太清楚。
湖北省劳动监察总队工作人员表示,志愿者服务协议是不是劳动合同,目前还无法确定。如果不想当志愿者,可以拒签志愿者服务协议。但是之前博物馆和临时工作人员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抹煞不了的。他表示,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嘉称,由于志愿者提供的是无偿劳动,无论与被服务者还是志愿者服务机构,都无法形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因此,签了志愿者服务协议后,将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 方雨 实习生 刘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