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建设银行许昌分行南关分理处一工作人员将一名储户存入的200元错误地存成了2万元,致使银行出现了1.98万元的亏空。三年后,当事储蓄员因此丢了工作,双方的纷争还升了级。
12月3日上午,长葛市某校教师本丽华找到记者诉苦称,2004年12月31日,她在建设银行许昌分行南关分理处存了200元钱,办完手续,她看也没看就拿起存折走了。
不久,好友周丽琴找到本丽华借钱,本就把存折和银行卡一并交给了周,并向其告知了密码,周将钱全部取出后,将存折和银行卡丢弃。本丽华后来才得知,银行当时错误地将她存储的200元弄成了两万元。
去年10月的一天,当事的建设银行职员李辉突然找到刚从外地进修归来的本丽华,索要其多得的1.98万元钱。
经本丽华追寻,得知周丽琴已将银行多给的1.98万元取出并使用了。后经中间人调解,李辉与本丽华达成协议:鉴于本丽华经济紧张,李辉同意本丽华退还不当得利1.6万元,剩下的3800元钱不再讨要。按照协议,本丽华分三次将1.6万元退还给了李辉。
今年11月底,本丽华从支教地回到学校。校领导找到她说,李辉的家人多次来校向本丽华索要3800元不当得利,让本丽华尽快解决此事,以免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
本丽华认为,李辉不该违反和解协议,让其家人来学校宣扬她不当得利一事,并向她讨要剩余款项。
3日下午,得知记者要采访此事,李辉的父亲拄着架子(行走的工具)带着20多岁的李辉赶到记者的办公地。
李辉说,事发当天中午盘账时他就发现了账目出错的事情。由于本丽华留下的身份证住址不准,直到近两年后他才找到本丽华。
李父说,当初他们跟本丽华签订和解协议,并借钱把亏空填平,主要是想私下里解决问题,保住李辉的工作。再者,“不签订他们拟好的协议,他们一分钱也不会给”,李家无奈之下才接受了1.6万元。现在家里经济太困难,他们才想把剩下的3800元要回来。
据李父介绍,他下岗后在一次贩运蔬菜时遭遇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李辉也因为2004年的错账事件被单位开除了,至今没有工作,一家人现在就剩下他们爷儿俩了。“那是我们爷儿俩两年的生活费。”李父说,如果本丽华再不归还剩余款项,他将继续到本丽华所在的学校以及有关部门反映此事,直到本丽华退还剩余的3800元。
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孟国涛说,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出现失误给储户带来不当得利,储户理应返还全部的不当得利。如果储户拒绝返还,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记者 韩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