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杭州人张坚和湖南人陈明在杭州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动游戏机开设赌场,牟利29万余元,正好撞上了“两高”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开始实施。
11月14日,杭州上城区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张坚和陈明缓刑,时值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开始实施。
在今年4月至6月间,张坚和陈明在杭州西湖时代广场提供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动游戏机开设赌场,牟利29万余元。
司法界人士认为,此次“两高”出台该司法解释的用意,旨在更有利于打击日趋严重的赌博犯罪,特别是那些以地下赌场面目出现的赌博活动,体现了我国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打击严重赌博犯罪的决心。
几分钟就有几千上万元输赢
6月19日,夜幕降临,与西湖近在咫尺的杭州西湖时代广场游人如织。广场门口一个闪烁着五彩灯光的广告牌显示,地下一层有个易乐电动城。电动城里数十台电动游戏机荧屏闪动,音乐四起,与别的游戏机房并无二致,只不过玩客不多。但穿过一条走廓,有一间百来平方米的小屋,灯色诡秘,不时有人进出。
推门而入,这里竟是一个地下赌场,一堆人围着赌博机赌得正酣。在一个圆桌形的“吉祥宝贝”赌博机前,几名男子不停地往圆桌上押注,有的押分三四千,有的押分一两万,几分钟就有几千上万元的输赢。
一名中年男子赌红了眼,脱去了上衣,赤膊上阵,但很快他嘴里吐出的咒骂声显示他又输了,他已经把身上带的两万多元全输光了。看场的“老大”见状,爽快地送他两万分,想让他退分换2000元钱有个回去的路费。但中年男子推开“老大”,转身又押上了。结果,中年男子骂声更响了。
住在广场附近的小马像往常一样,这天他虽然带了1.2万元现金,但并不贪大。入场后,他先用300元买了分,然后在“吉祥宝贝”上下注,超过本钱他马上就换成现金,如此反复,1小时后他赢了4800元。
赌场里,有穿橘红色衣服、背着黑色挎包的女服务员来回走动,赌客想买分,就把钱交给她。女服务员收下钱后用钥匙在赌博机上给赌客加分。
晚8时30分,全神贯注的赌客们丝毫没有觉察到警察已出现到身边。“都不许动!我们是警察。”警察亮明身份后,赌场顿时乱作一团。有的躲到赌博机后面,有的赌客想夺路而逃,但门口早有警察堵截,只好束手就擒。连同看场的“老大”陈明以及工作人员全部被带到杭州市上城公安分局湖滨派出所。
第二天,赌场的幕后老板张坚主动到湖滨派出所投案自首。
玩客可以用游戏分退钱
26岁的张坚2003年7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在大学里,张坚就痴迷电子游戏机,毕业后,他在杭州一家商场经营电子游戏机,但总觉得来钱太慢,想另辟蹊径。
张坚在他的场子里认识了经常来玩游戏机的陈明。31岁的陈明是湖南人,在杭州打工已有12年,是玩游戏机的高手。他和张坚一拍即合——利用游戏机开赌场。
张坚和陈明的想法是让玩客可以用分值退钱,这样能刺激玩客,当然这种游戏机必须具有赌博的功能。两人商定由陈明看场具体操作,张坚从营业款中拿出3%给陈明。
张坚看中了杭州西湖时代广场的地下一层,2006年12月左右,张坚以父亲公司的名义与杭州某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该公司提供场地,负责营业执照以及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等,张坚提供器材设备以及对设备的维护、管理;营业款实行分成,张坚拿营业款税后的67%,公司拿33%。
张坚从广州购置了具有赌博功能的“吉祥宝贝”、“米高梅之星”、“水果盛宴”、“疯狂斗地主”、“双龙抢珠”、“跑马”、“泰山闯天关”等游戏机30台。他将场地装修一番,今年4月开张营业了。场地收款、财务由联营公司负责,张坚雇了10名服务员和一个维修工,日常管理由店长张祥(化名)负责,还有两个女领班。张坚给每名员工发放1000元至2500元不等的月工资。
陈明不拿工资,按营业款提成,他的具体工作就是收玩家的分,然后退钱给玩家。这里的游戏币有两种,一种是10元人民币,代表10枚游戏币换100分游戏分;另一种是100元人民币,代表100枚游戏币换1000分游戏分。也就是100分游戏分可退现金10元,1000分游戏分可退现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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