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看守所的协警,竟为犯罪嫌疑人传递信息。11月27日,程善志因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程善志自1996年起受聘担任黄岩区看守所协警,身负巡监看管等职责。2006年8月,程善志认识了犯罪嫌疑人罗正义的姐姐罗某(已被立案侦查)。当时,罗正义因涉嫌强奸罪被关押在黄岩区看守所。因为此前罗正义提供的立功材料未被认定,罗某便请程善志帮忙传递“立功”口信。
不几天,程善志利用自己值班的机会,悄悄告诉罗正义:“等一会儿有衣服送进来,你自己注意一下裤脚边。”罗正义点了点头。一套睡衣和睡裤很快就送到,罗正义将裤脚线拆开,发现里面有用圆珠笔写着的一行举报“小刘”夫妇贩毒线索的字。几天后,在罗某的要求下,程善志与罗正义核实了“举报线索”内容并上报有关部门。
罗正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后,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定罗正义的上述“举报”为立功,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