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农业部财务司司长孙鹤龄,为蓝田股份上市提供帮助并涉嫌收受贿赂。退休多年的孙鹤龄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孙鹤龄在开庭前已被取保候审。由于他庭前表示认罪,法庭征得控辩双方同意后,适用有关规定进行了简化审理。
孙鹤龄当庭承认指控,但表示自己没有为蓝田股份谋取不当利益。“蓝田股份上市过程中,蓝田的老总找到我,问能不能给我买股票,我说这不合规定,他说别的官员都买了你也买吧,我说这是犯错误。瞿兆玉又问家属能不能买,我没有表态。”此后,瞿兆玉又给孙鹤龄打电话,说要给孙的女儿买股票,孙鹤龄没有反对。
1996年8月6日,在蓝田公司上市一个多月后,瞿兆玉给孙鹤龄的女儿、妻妹购买了共计10万股内部职工股份,而孙鹤龄的女儿、妻妹仅支付了10万元股本金。这10万内部职工股当日的股票差价款就达96.8万元。3年后,孙鹤龄的女儿、妻妹抛售这些股票,共非法获利488.69万余元。
此案今天未宣判。(记者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