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河津电(陈卫) 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假记者”冯杰今天以诈骗罪,被河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5000元人民币,其所得赃款72100元予以追缴。而被网友热议的开小车,玩下属,因为取证比较困难没有涉及。
由于没有暖气,宽敞的法庭内非常寒冷,坐在旁听席上的人许多都忍不住打着颤栗。上午9时法庭准时开庭,带着手铐的冯杰,胡须茂密、头发纷乱、两眼无神,身着一身不配套的黑色条纹西装,其邋遢的模样,怎么也不能让人和第一次被运城市文化稽查队查获询问时嚣张的样子联系起来。据了解,在他“担任”“XX月报河津工作站站长”期间,其办公室设在河津市交警大队院内。
为冯杰担任辩护人的是河津古耿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告诉记者,是法庭指定了他为冯杰进行法律援助。因为冯杰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开庭前,律师曾和冯杰家人多次联系,但是始终联系不上。律师还告诉记者,家人对冯杰弃之不顾,应该和他生活上的极其不检点有关。
在法庭上,对于法官的问话,冯杰回应的声音很小,以致于坐在后排的人几乎听不清。记者不得已前移了几排座位。在得到法庭的允许下,记者对冯杰庭审过程进行了拍照,冯杰千方百计的躲避镜头,并在被押出法庭时对记者说不要拍他。
据悉,在冯杰案发时,执法人员曾在他所驾驶的车内搜出几盘神秘的黄色录像带,里面的内容不堪入目,镜头上的“男主角”居然就是冯杰,而女主角则各有不同,有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录像带里面的“女主角”是冯杰招聘的女下属。事发后,有关部门曾经就录像带里的内容想找几个女当事人核实,看冯杰是否存在强奸嫌疑,因为当事人没找到所以没有涉及这方面。
在庭审过程中,综合公诉人的举证,经司法机关审查查明,冯杰现年43岁,朔州市人,本系XX月报社广告联系员,2006年以来,冯杰以法制月报社记者身份在河津、乡宁两地进行诈骗行为。
其诈骗套路除了以宣传为名要求被诈骗对象提供赞助费用外,冯杰还有许多“创新”,比如,他私自制作了“法制月报法制保护单位”的铜牌,挂牌单位给其30000元的费用;借口为诈骗对象登报作宣传为名,要求给其报销500元的费用;“出售”一张“工作站记者”的介绍信,获利1000元;与某煤矿达成“法律共建保护单位”协议,获利10000元……
公诉人举证说明,冯杰可以查证的犯罪事实共有11件,诈骗数额最多达3万元,最少在500元,共计75100元。
而冯杰及其辩护人称,一直到事发前,冯杰每月都要给报社缴纳1500元,冯杰取得XX月报社“采编部副主任”的工作证,盖有报社的公章,并非造假,报社领导为了他开展广告业务方便,默许了他自封主任的行为,其河津工作站站长的职务还有任命书。其行为不是诈骗犯罪,最多是违规。冯杰在最后陈诉中向法庭说到,要说受害他也是一个受害者,为了讨生活他没有办法,报社不给他开任何工资反而向他每月收取1500元,他的所作所为他所在的××月报社不可能不知道,他愿意交罚款希望法庭从轻处理,或者判个缓刑什么的。
11时20分,法庭再次开庭,最后法官根据《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冯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5000元,其所得赃款72100元予以追缴。判决书将在5日内送达。宣判结束后,冯杰在庭审笔录上签字不时说到我是冤枉的我要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