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下午,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违章司机李步铁不服纠正,驾车蓄意撞碾交警的故意杀人(未遂)案件。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现年36岁、初中文化程度的被告人李步铁系旬阳县吕河镇居民。2005年10月,李步铁购回一辆‘五菱之光’牌微型面包车从事客运。因违章多次,李步铁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理。2007年5月8日,被告人李步铁因在旬阳县老城洞口违章停车被县交警大队执勤一中队执勤人员朱珉慧、丁盼处理。
2007年6月27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李步铁驾驶自己的陕G23262微型面包车,在县城上渡口物资总公司院内的停车场载客3人后,驶往洞口方向继续揽客,行至县信用联社洞口分社门前掉头后将车停靠在街边等客时,被正在洞口执勤点执勤的县交警大队执勤一中队执勤人员邢英、丁盼、郭鹏发现,丁盼、郭鹏当即驾驶摩托车赶去纠正。丁盼拦住被告人李步铁的车,责令被告人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让被告人将车开往洞口执勤点接受处理。
被告人李步铁在接受处理过程中,矢口否认在洞口信用社门前停车的事实,并拒绝接受当场的处罚,执勤干警正准备对其拍照时,被告人转身离开执勤点,将车开回上渡口物资总公司院内的停车场,让车上的三位乘客下了车。李步铁再次将车开到洞口交警执勤点,停在红灯停车线处,下车先后找到郭鹏、丁盼请求对其免予处罚,因丁盼等人拒绝其请求并要求被告人前往中队接受处理,被告人李步铁便生气地回到车上,并产生了开车撞死交警丁盼的恶念。
随后,被告人李步铁坐在车上等待时机。11时30分许,被告人见丁盼骑在警用摩托车上正从执勤点的办公桌旁向街道中间倒车,便发动自己的面包车加速冲向丁盼,将丁盼连同所骑摩托车一起撞倒在街面上,丁盼被摔到街边的绿化带旁,而被告人李步铁仍驾驶面包车轧压着摩托车向前行驶19.65米后才将车停下,被从洞口内侧赶到的邢英抓住制服。
旬阳县交警丁盼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伤情经诊断为:右前臂皮肤裂伤,多处软组织损伤。6月28日,被告人李步铁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被旬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24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步铁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没有异议,仅辩称,被害人执法态度简单、粗暴,对本起案件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人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能真诚悔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许波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