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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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字致孕妻死 男子父称其"常有奇怪想法"
2007年11月26日 04:08 来源:新京报

  昨日,李丽云的母亲李小娥前往石景山八角派出所报案,哭诉5小时希望警方控制肖志军。警方表示准备介入调查。肖志军则否认当晚拒绝签字是因为想要二胎。

  11月21日晚,因自称丈夫的同居男子肖志军坚决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孕妇李丽云和腹中胎儿在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抢救无效死亡(本报近日连续报道)。

  警方:立案时间未定

  昨日下午2时许,李小娥前往石景山八角派出所,向民警反映情况,希望控制肖志军,同时调查医院的责任。十余媒体记者在外等候。其间,民警为她买来盒饭。晚7时许,李小娥红肿着双眼走出派出所。

  李小娥称,谈话中她向民警询问,事发当晚如何认定肖志军和李丽云是夫妻关系,民警表示不清楚此事,未做过上述认定。

  “在我们乡医院,看急病都是医生决定做手术。”李小娥说,一定要起诉医院和肖志军。她认为,女儿的生命应该掌握在医生手上,而对肖志军,“恨也没有用。”

  石景山公安分局宣传负责人表示,对于李小娥反映的情况,警方已详细记录,准备介入调查,但具体立案时间未定。

  肖:不签字非因想要二胎

  有媒体报道,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前晚称“肖志军因想要二胎拒绝手术”。对此,肖志军昨日回应称,事发当晚他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并不是因为想要生二胎。肖志军此前曾对本报表示,拒绝剖腹产也并非担心李丽云和腹中胎儿因手术受到伤害。

  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党群部副主任杨舒玲昨日称,还不知道李小娥报警。她介绍,医院当晚相关的病历,包括对肖志军精神正常的诊断均已保存,如果李小娥起诉医院,可按程序取证。(作者:刘泽宁 白杰戈)

  肖父:肖志军常有“奇怪的想法”

  23日傍晚,石景山西五环外的衙门口村西后街,不足两米宽的胡同灯光微弱,附近列车驶过的轰隆声清晰可闻。肖志军和李丽云曾租住在胡同里一间砖砌平房。

  邻居:男的对女的挺好

  “连像样的被褥都没有。”住在对门的刘女士说,夫妻俩生活窘迫,每天就做一个菜,“辣椒、土豆、茄子,什么便宜吃什么。”仅有的几件破衣服很少换洗。邻居有时候会给他们吃的。

  在刘女士的记忆里,肖志军话很少,她甚至不知道他说话的声音,只记得“矮小、弓着背、老实到显得窝囊”的样子。李丽云则基本上都呆在家,“每天坐门口看书”,偶尔她也外出做小时工,嘴很甜。刘女士觉得,两口子里“女的好像厉害些”,男的对女的挺好,没听过俩人吵架。

  知情人转述房东的话称,夫妻俩从8月租住到11月初,每月房租160元,后来因付不起而离开。

  肖志军前日否认付不起房租,称还不到交房租的日子就被房东赶走,之后,两人在路边睡了两晚,然后到五福嘉禾饭馆找工作。

  肖父:儿子与家人关系不好

  “三五年没打过电话了。”昨晚,肖志军的父亲在电话中说,家人已多年没有肖志军的消息,李丽云去世后他曾打电话回家要钱,但“家里也很困难”。

  十多年前,肖志军曾是湖南郴州资兴市刨花板厂的工人。1994年左右,肖志军接退休父亲的班到刨花板厂工作,直至2004年工厂改制。

  肖父介绍,肖志军两三岁时曾患脑膜炎,没有治愈。经常有“奇怪的想法,东想西想,乱讲话”,他学习不好,只念到初中,跟家里人关系也不好。

  工友:爱吹牛被称“肖癫子”

  “爱吹牛”是刨花板厂工友对肖志军的突出印象。“肖癫子。”46岁的工友段维加记得,工友们当时这样称呼肖志军,因为他经常宣称,自己跟这个那个领导熟,有各种关系,要当官。段维加认为,这些话是“无中生有、夸夸其谈”。

  段维加说,因对肖志军的思维和行为不放心,厂里只安排他做比较粗、没什么技术含量的粉碎工,大家知道肖志军的特点,有时还故意逗他说话,但并不清楚他脑子是否真有问题。

  工友欧阳玉林回忆,肖志军跟同事的关系不近,在厂里工作期间没谈过恋爱。段维加介绍,那时候肖志军比较邋遢,衣服经常半月一洗,工友都不愿意跟他一起住,有一次他还不小心烧掉自己宿舍的东西。2004年刨花板厂改制,肖志军买断工龄,得到约1.6万元。

  段维加觉得,肖志军并不蠢,只是不太听人劝,“叫他多干活也不听。”他在电视上看到了肖志军的新闻,觉得变化不大。至于不签字的理由,段维加认为可能还是由于没钱,即使有人说要给,他也未必信。(记者 白杰戈)

  “李母应向‘女婿’索赔”

  前日,死者的母亲李小娥写了一份起诉“女婿”肖志军和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的起诉书,希望状告不签字导致女儿死亡的“女婿”。

  对此,昨天,卫生法学专家孙东东教授称,此事是因为“丈夫”肖志军的个性偏执造成的极端案例,最终只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孙东东建议李母,应该对拒绝签字导致女儿死亡的肖志军采取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即状告肖志军过失杀人,民事诉讼要求肖志军对女儿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

  此外,孙东东认为,李母无理由起诉医院,面对如此极端的案例,任何国家的法规、条例都无法避免,医院和医生也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孙东东介绍,对于急重症患者的手术和抢救,国外医疗领域的法规,更加严格要求患者亲属的知情同意。(记者 魏铭言)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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