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献爱心就给钱,我不要座位。”前天上午10点左右,坐61车、100路车的部分乘客感到困惑:一名下肢伤残的男子上了车,不少乘客主动起身让座,但伤残男子却并不领情,而是向给他让座位的乘客开口要钱。调查发现,这实际上是一种新的乞丐行乞方式。这让不少让座乘客心里“很不舒服”。
前天上午9点55分左右,记者从白马小区坐上61路公交车,当车辆到梁家河车场站时,一名40岁左右、无右腿的伤残中年男人上了车。看到这个伤残人手拄一金属拐,行动艰难,车上的广播立即发出“请献一份爱心,为需要关爱的人让个座。”而坐在车前面座位的几个年轻人同时站了起来,伸手搀扶这个残疾人坐自己的座位。
“我不坐位子了,你们献爱心,就给我点钱。”这个中年男子操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对一个让座的年轻人说。边说,他边把金属拐往怀里一靠,另一只手朝年轻人伸去。年轻人红了脸,拿出1元钱给他。随后,这名男子冲刚才让座的人一一伸过手去……
来到车厢后排,男子一手拿着张1元钞票,另一只手又伸向了一名20多岁的小伙和旁边一名中年妇女。在许多人的目光注视下,年轻人回到自己座位上,掏出1元钱给他。而中年妇女脸上露出讨厌的神情,没有理会男子。
男子在市体育馆站下了车,转身上了100路车。记者跟在他身后看到,同样一幕再次上演。至少有3名乘客在男子“献爱心就给点钱”的话语中掏出钱递给了他。记者试图和他谈话,男子狠狠地说:“我讨钱关你什么事,不献爱心就不要问我话。”随后扭身上了一辆54路车扬长而去。
“他利用了别人的爱心,感觉就是心里别扭,不舒服。”一名给了他钱的小伙说。部分乘客希望有关部门和公交车司机管一管。
“难,难,我们也感到头疼。”部分司机以及昆明市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李伟称,按照有关规定,这类残疾人可免费乘车,不能拒绝。他上车后才进行乞讨,管理上难度大。
云南德和政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名跨认为,根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遇到此类情况,相关司乘人员以及乘客可以向城市救助站报告,要求救助站进行劝导和救助。如果相关乞讨人员以乞讨的方式,故意并且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也可以要求警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庞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