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河南周口6警察集体杀死李胜利一案因被告家属阻止,不得不改期再审。他们先是殴打受害者家属,再堵法院大门,以跳楼的方式威胁法院,此事在全国法院系统中第一次发生。(11月18日《扬子晚报》)
其实,定于17日上午的开庭,已是6警察集体杀人案的第三次开庭了。9月11日的二审因3名被告人在法庭上耍横、家属起哄,经两次休庭之后被迫择日再审。而第三次开庭,被告人家属更是变本加厉,愈发猖狂了:不仅围殴被害人家属,而且公然封堵法院大门,以威胁跳楼的方式阻止法院开庭。一个堂堂的中级人民法院,竟被几个被告家属闹得天昏地暗!
我们不禁要问:被告人及其家属为何敢于如此猖狂,公然殴打被害人家属,大闹法院和法庭,到底是权力余威尚存,还是背后有人指使?一个市级法院竟对被告家属的闹事行为,没有任何有效应对,特别是对二次开庭中就有明显哄闹苗头的被告家属竟然没有任何预防和应急措施,致使二审开庭不得不在混乱中被迫改期,不仅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而且也暴露了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重大缺陷。
最让人不解的是,在本案的二审开庭中,被告人及其家属就在法庭上耍横和起哄,最终不得不择日再审。对如此严重的打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法院为什么没有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加以制裁呢?是司法软弱,还是“官官相护”?假如对上次法庭中被告人家属的起哄行为给予严厉制裁,这次还会发生殴打被害人家属和封堵法院大门的行为吗?其实,第一次的纵容和默认让被告人家属的气焰越来越嚣张,让他们更加无视法律,目无司法。
即使是这次的大闹法院,情节如此严重,影响如此恶劣,也未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家属采取任何法律制裁措施。媒体报道只说,目前,关于被告家属打人一事,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处理。那么,封堵法院大门,威胁跳楼,扰乱法院工作秩序,又当如何处理呢?恐怕不是单纯的违法行为了吧。不知是否有机关出面追究被告人家属的刑事责任?
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震惊全国,不过此前公众的关注焦点在于,本来负有保护群众生命财产职责的人民警察何以成为目无法纪的杀人犯,以及将面临怎样的处罚。而此案在二审中发生的警察家属大闹法庭法院事件,又增加了一个关注点,即警察家属为何也如此疯狂,司法机关却处处表现软弱,是何道理?人们希望看到,被警察家属一而再再而三肆意践踏的司法权威和尊严将如何修复和维护。它既是对周口市司法机关的考验,也是对整体司法形象的严峻考验。
(作者:鲁生 山东法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