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备受禹州市民和社会各界关注的该市涉黑第一案,2007年11月15日在禹州市法院审结。该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对网罗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组建“出警队”,收取保护费,拿人钱财替人“出气消灾”的“出警队”队长李军伟及其手下14名“队员”从重判处1年半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决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45940.49元。
打出名气组建“出警队”
“2000年,因在家无事可干,我就到社会上混。在打架斗殴中,我渐渐混出了名气,董云蛟、燕飞名等人跟我后,人慢慢地越来越多,他们都尊称我大哥。由于名气大,找我办事的人也越来越多,事成之后,我会收一定的出警费、保护费……”翻开近万页的卷宗,“出警队”队长李军伟开头就这样供述。
李军伟(绰号大超),男,生于1972年8月26日,初中肄业,曾因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刑6个月。凭借打架猛、下手狠,李军伟在所谓的圈内闯出了名气。随着名气的增大,心狠手辣、工于心计的李军伟已不满足于日常的打打杀杀,而是开始考虑组建自己的队伍。刑释解教人员董云蛟(绰号山鸡)、燕飞名(又名燕飞)先后归到他的“帐下”。随后,他们又分别网罗十七八岁的小青年张长佩、楚高阳、葛晓龙(绰号光头)、闫向旭(绰号二刺)、安永超等人充当“马仔”,壮大队伍。就这样,以李军伟为大哥,以燕飞名、董云蛟为主要骨干成员,以张长佩、楚高阳、葛晓龙(绰号光头)、闫向旭(绰号二刺)、安永超等30余人为“马仔”的金字塔形犯罪组织组建成形。他们以“出警队”的名义,根据出警情况、伤人与否,按人头向事主收取50元以上的“出警费”(到场者50元、动手者100元、伤人者200到500元,有的甚至更多),为人出气消灾、讨债收账、摆平事端。
“出警队”不但组织严密,而且制定有铁的纪律:平时无事时由大哥李军伟、二哥燕飞名、董云蛟照顾并供应小弟们吃喝;小弟们必须做到三不准,即不准吸毒、不准偷抢、不准擅自行动;一旦大哥或二哥联系到活后,小弟们必须听从安排,“出警”时要做到腿快、手快,不准直呼真实姓名;万一出事或被抓,必须做到嘴严,不能胡讲乱说,只能以帮亲戚朋友忙为由推脱,大哥在外边出面协调、摆平、跑事。
恶名远扬 群众谈之色变
2004年以来,李军伟、董云蛟、燕飞名3人带领或指使“出警队员”有组织地持长刀、钢管、木棒等器械从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据统计,“出警队”造成1人重伤、3人轻伤、2人轻微伤,毁坏财物价值达38715元,敲诈勒索他人钱财3300元。提起“出警队”,禹州市民谈之色变。
横行乡里恶行累累
一、收取“出警费”砍人、砸店、毁车
2006年8月,董云蛟受人雇用,组织人员对受害人冯某进行跟踪、守候。4日11时许,在确定冯某在禹州市北关一小饭馆吃饭时,董云蛟带领葛晓龙、安永超等人手持“关公刀”(刀身、刀柄均较长,形状类似关公使用的刀而得名)、长刀闯入饭店,举刀便向冯某砍去。冯某见事不妙,立即掀翻桌子,七八把刀当即砍在桌面上,一把关公刀砍住了冯某的胳膊,顿时鲜血直流。事后,董云蛟将事主给付的1600元“出警费”分发给小弟们。冯某因左前臂创口致左前臂多发性背肌腱断裂、左桡骨骨折,住院治疗6天,花去医疗费4563.17元。
2006年8月22日24时,董云蛟受人雇用收取“出警费”后,带领葛晓龙以及傲天、伟力(身份不明)等人,到禹州市一饭店内,手持镢头把、刀具将饭店内冰箱、桌椅等物品砸坏,造成损失4264元。8月26日零时许,董云蛟带领葛晓龙、相杰(身份不明)等人手持木棍到该市一酒吧内,砸坏酒吧内电视机、电脑显示器、酒水等物品,造成损失7649元。
9月20日20时左右,燕飞名指使张长佩、楚高阳等7人分乘出租车来到一大酒店,手持砍刀和钢管,将朱某的轿车砸坏。当酒店保安前去制止时,楚高阳一挥砍刀:“你再过来,我砍死你!”砸完车后,一群人坐车扬长而去。
二、插手乡里纠纷寻衅滋事打伤人
该市梁北镇崔张村李、袁两家因犁地发生口角,李某亲戚薛国文(另案处理)找到李军伟,让他带领手下弟兄为其亲戚出气。2006年9月21日16时许,李军伟指使董云蛟带领葛晓龙、小安、太子(身份不明)等十几人乘车赶到梁北镇崔张村,持木棒对袁某的亲戚、家人进行殴打,致使袁某的两个哥哥受伤。经鉴定,二人一个右颞顶部钝器创口长达6.5厘米,一个右侧第7、9肋骨骨折,均构成轻伤。当被害人在医院忍受伤痛折磨的时候,李军伟、董云蛟等人却被薛国文请到饭店内大吃大喝,并拿走一笔不菲的“出警费”。
三、街头火并出租车“池鱼”遭殃
2006年8月,董云蛟与一位在道上混的“大头”张某发生矛盾,董云蛟便带人伺机寻找张某,张某遂四处躲避。23日中午,董云蛟发现张某踪迹后,立刻带领葛晓龙、傲天、相杰(身份不明)等人手持长矛、钢管、大刀追赶张某,张某见势不妙,慌忙乘坐一辆出租车逃窜,行至一洗浴中心时被董云蛟等人追上。董云蛟手持长刀将出租车前挡风玻璃砸碎,葛晓龙手掂钢管把出租车后挡风玻璃砸烂,傲天、相杰持长矛将两侧车窗玻璃砸碎。随即,4人又举刀持矛向车内的张某一阵胡刺、乱砍,直到见张某倒在血泊中,4人才扬长而去。
至今,出租车司机刘某回忆起当时的场面仍心有余悸:“电影上黑社会火拼的场面,竟在现实中让我碰上了,4元钱的车费没挣到,命却差点搭上。”
四、制造事故来碰瓷外地人遭遇敲诈
2006年9月14日,张长佩、楚高阳、张丛丛、闫向旭等人闲来无事,商议如何找点刺激。经密谋后,他们找来两名女孩,教会其骑自行车假撞货车的“技术”。
当日24时,张长佩等人带领两名女孩在该市朱阁乡一处十字路口蹲点,楚高阳等3人在不远处注意来往车辆。看到一外地货车经过时,楚高阳打手机通知张长佩,等货车缓慢行至十字路口时,两名女孩趁机将自行车甩到货车前,自己应声而倒,造成被撞的假象。于是,一场事故“意外”发生了,张长佩等人围住货车,有人说事,有人将“被撞女孩”送往医院,后以索要赔偿为由敲诈货车司机鄢某现金3300元。
法庭受审成员互推罪责
多行不义必自毙。2006年12月16日,李军伟被刑事拘留,其他人员也相继被抓。李军伟、董云蛟、燕飞名等人被捕后,以前死心塌地跟随他们的“马仔”纷纷作鸟兽散。一向以讲义气著称的“出警队员”庭审中为求自保,竟彼此咬起架,相互推卸罪责。
因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禹州市人民法院连续3天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军伟纠集他人成立以他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董云蛟、燕飞名为主要骨干的人数众多的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靠“出警”、为人“帮忙助威”、敲诈勒索,获取了一定的经济利益,李军伟等15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从重判处1年半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决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45940.49元。
禹州市法院院长冯建民说:“1997年,我国《刑法》增设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李军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是该罪名增设以来禹州市的第一起涉黑大案。作为审判机关的禹州市法院,对于这种为害乡里、作恶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坚决从重从快判处,严厉打击,以创造一个和谐、安详、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人民安居乐业。” (记者 谢耀军 实习生 王少华 通讯员 齐光辉 时天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