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由企业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绑架他人的犯罪案件,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后,近日,该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曾为律师出身的周宗全因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案犯陈建民、杨华勇等同伙因犯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受到了法律制裁。
被告人陈建民与重庆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某曾是京剧团的同门师兄弟,之后朱开始投身商界并在重庆发展得颇为不错,而长期为该公司处理法律事务的律师就是周宗全。由于朱某的关系,周、陈二人结识且关系日益密切。
2005年以来,陈建民因帮朱某的公司联系一笔业务,于是希望朱某给予感谢,然而多次找朱某索要“好处费”却均被拒绝。
2006年9月底,朱某去美国探亲后,出于对朱的不满,周宗全、陈建民便商定,利用周宗全与朱关系密切的条件,摸清朱返渝的时间,由陈建民安排人员,在朱返渝途中将其拦截,勒索钱财。之后,二人便将共谋的内容告诉了杨华勇等人,并伺机作案。
2006年10月10日下午,陈建民率先对该公司副总侯某动手,陈指使杨华勇等人,在侯居住的小区门口,拦住其驾驶的轿车,辱骂、威胁要其拿钱,又多次向其家人打恐吓电话,10月13日,侯被迫拿出10万元交给了陈建民等人。
2006年10月25日,当周宗全得知朱将于次日返渝的消息后,即打电话通知了陈建民,陈建民遂指使杨华勇等人到机场拦截,因朱当日并未返渝而扑空。
同年10月31日,周宗全再次得知朱将于当晚从海口乘末班飞机返渝的消息后,于当晚9时许电话通知了陈建民。陈当即指使杨华勇带10余人赶到机场守侯。当晚12时许,朱离开机场,杨华勇等人即驾车跟踪于后,并在一路口将朱的轿车拦住。杨华勇等人迅速下车后,强行拉朱的车门,并持铁棍猛砸车身,企图逼迫朱下车后将其控制,后因朱的驾驶员迅速倒车才得以脱身。经鉴定,轿车损失价值26156元。(沈义 潘强 陈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