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1月15日电(记者 柴燕菲 通讯员 俞春杰 曹佳芸)“这个人好像就是上次那个要‘跳楼’的吧,怎么又上去了?”昨天上午8时许,一男子爬上浙江嘉兴市中医院门诊大楼欲跳楼,直至下午3时40分,三名特警才趁其不备将其救下。而在三周前的10月23日,该男子也曾在此欲行跳楼。
接到读者报料,记者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此时,嘉兴南湖消防大队荷花堤中队的抢险车已经赶到,救生气垫也已在门诊大楼下的花园内展开。在现场,聚集了上百围观的群众,医院保安不得不全部出动维持秩序,确保急、危重病人顺利入院就医。
欲跳楼的男子手持一根一米长的带钉木棍,半蹲半坐地倚在四楼楼顶的拐角处,他不断挥舞着木棍防止他人靠近。在二楼的平台上,派出所民警严阵以待,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四楼楼顶,艰难的谈判正在进行,卫生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与男子不停地交流着,此时男子的情绪相对稳定,但只要看到民警靠近,男子就会立刻警觉,并将身子向楼顶边缘靠去。
“这已经是我们第二次对他实施救援了。”据现场的消防官兵介绍,在10月23日,该男子也在这幢楼上欲行跳楼,最后被救下。
“他不会跳的,也就是吓吓医院。”在现场,不少住院病人家属过来围观,因距上次该男子的过激行为时间不长,很多见过该男子上次欲行跳楼的人纷纷议论着。
据介绍,该男子姓金,是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人。2005年11月,因青光眼、高度近视导致视网膜脱离,到中医院成功行视网膜复位手术,但双方在术后视力恢复效果上产生争议。虽经省、市、区和镇四级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协调,院方也希望男子及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至今未果。
一年多来,该男子一直待在中医院,食宿问题均由院方照顾。记者在市中医院原医务科办公室看到,现在这间办公室已变成了金某的“宿舍”。“你看桌子上的饭,还有水瓶,都是我们在照顾他。”一位保安告诉记者。
男子被解救下来后,已被带回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据一位现场民警透露,从现有的情况来看,该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可以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