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是企业的工会主席,被老板设套开除了。”前日,读者吕武(化名)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说。
吕武说的这家企业,是位于台江的英达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英华达)。
一个半月前,他还是这家民企的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9月28日,他接到一张《开除决定》,理由是“无故未到公司上班,长达15天”。吕武认为,老板开除他“另有隐情”,可能与他担任工会主席后经常帮助职工维权有关。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在外出差的英华达老板李先生。他说,公司对吕武作出的开除决定,完全是针对其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和“为职工维权”没有任何关系。
记者同时从福州市总工会了解到,他们已经介入对此事的调查,希望能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至于谁对谁错,“我们不便评价”。
缘何无故旷工15天?
一张普通的《开除决定》,由于涉及了工会主席,在企业里引起了不小的波澜,也引来了各方的关注。这个开除的行为,是否真的像吕武说的那样“另有隐情”呢?
吕武被开除的原因,公司给他的《开除决定》上说的是:自2007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28日未办理任何手续,无故未到公司上班,长达15天。《开除决定》还要他支付5000元违约金。
吕武曾经是这家企业的副总经理,分管人事。按说对公司内部规定应该很清楚,可他缘何无故旷工15天呢?
对此,吕武说,早在8月24日,老板就已经通知他交接了手头的所有工作,并收回了工作用的笔记本电脑。此后一直没有安排新岗位。9月15日下午,吕武找到了老板,“希望能再谈一次”,但由于老板次日就要出国办事,因此吕武提出“因为手头没有职务,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索性等老板回来后再谈”。据他说,当时老板同意了。于是,吕武回到家里,没有再去上班。9月28日,吕武得知老板已回国,便回到公司,不想接到的竟是《开除决定》。
正因为如此,吕武认为被开除是老板设的一个套。他说,如果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板李先生另有说法。他说,他本人从来没有同意吕武可以回家,“我回来后,发现他没有办请假手续,又没有签到”,无故旷工达15天,这才决定将其开除。
李先生还说,吕武由于表现太差,此前,公司就已经免除了他副总经理的职务。
和“职工维权”有关吗?
吕武是2001年福州从湖北武汉引进的高层次青年科技管理人才,也是福州第一个享受政府无偿资助的引进人才。今年3月,英达华把他从福州另一家公司挖过来,任副总经理。5月份,在一场内部选举中,他又被选为公司的工会主席。
“自从我当了工会主席后,就经常和老板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冲突。”吕武说,他和老板之间的争吵,主要集中在员工福利、处罚等方面。而最终被摆上台面,是在今年7月中旬的一场中层会议上。当时,一个质检部的员工出现了工作失误。他在中层会上指出,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员工一人身上,其他部门,包括负责签订合同的老板,都应该附有连带责任。
“我刚说完,老板就说这是没有调查研究的谬论。”吕武说,老板还让现场其他人对此事发表意见,并在会后以公司名义发出12张评议表,让中层干部对吕武的工作进行评议。结果,他“得到了一个很差的评议结果”。
“8月份,老板找我谈话。我提出让他辞退我,但遭到拒绝。老板要我在辞职和开除中做一个选择,也被我拒绝。”吕武说,最终,他在8月份辞去了工会主席一职。
公司老板李先生则表示,自己也很支持吕武平常替职工说话,虽然有过分歧,“但那都是业务上的探讨”。对于吕武说的“因替职工维权而被开除”,李先生说“绝无此事”。他认为,对吕武的处理,完全是针对其个人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作出的。“再说了,很多职工都对他有意见。他也是主动向公司提交报告,辞去工会主席职务的。”
不过,根据《工会法》,企业或者老板,都没有权力同意工会主席辞职。吕武如果要辞去工会主席,应该是向企业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提交报告。
多数职工不愿评论此事
记者通过多个渠道,要到“英华达”很多职工的联系电话,但大部分人都不愿就此事和吕武本人作任何评论。一位基层职工坦言,吕武做了工会主席后,确实为职工做了不少好事。这位职工还给吕武打了“75分”,同时解释说“合格是肯定的”。一位已主动辞职的女员工说,她正就违约金问题在和公司打官司。在这个过程中,吕武作为工会主席,做了很多协调工作。在她眼里,吕武是个有资历、有学问、沟通能力很强的人。“但由于工会主席毕竟没有权力制约老板,只能起协调的作用。”
专家观点
老板无权炒掉工会主席
福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福建力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傅继林对此表示,企业根据自身制度,对在职员工作出处罚,这无可厚非。但依照《工会法》,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罢免、辞职等,都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进行投票,半数投票通过,并报上级工会组织同意后,方可有效。
傅继林说,吕武的这种情况,老板可以照章免去他的副总职务,甚至开除,但工会主席是职工选出来的,属于“劳方”代表。作为“资方”的老板,没有权力免职,或者同意其辞去工会主席一职。
两因导致工会主席尴尬
我省劳动法专家方维忠把企业工会的问题,归纳成一个“全国性问题”。他告诉记者,工会主席的尴尬,根本原因就是,工会的运作经费及其本人的劳动关系都依附于企业。因此,工会主席要替职工维权,难度很大。
方维忠说,目前,国内的一些地方开始尝试“工会干部职业化”,就是让工会主要干部脱离企业,专职为职工服务。但这种游离于职工群体外的“当家人”,能否赢得职工认可,他们的工资又该由谁来出,这些都还需要进一步探讨。(记者 王勋 实习生 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