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袭警案一审判决杀害民警唐成文的第二被告张新亮死缓。宣判后,认为对张新亮的判决过轻,烈士唐成文的家属、生前战友、家乡村民等人联名向检察院递交申请,请求检方对这一判决提出抗诉。昨天,检方驳回了这一请求。
11月1日,张心磊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新亮因“不是直接致死民警的凶手”,获得了死刑、缓刑两年的判决。“宣判后,我们觉得张新亮被判处死缓有些轻。”唐成文的哥哥唐成庆称。
抗诉申请书中陈述,依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案发当晚,张新亮跳车后躲在附近。唐成文下车与张心磊展开搏斗时,张新亮从暗处跑来抱住唐成文,使得张心磊有机会用压力钳击打唐成文头部,导致唐成文死亡。此后,张新亮与张心磊一起,将唐成文的尸体抛至109国道出京方向的一个山崖下。唐成文说:“这些事实说明,在实施杀人行为时,两人所实施的杀人行为不分主次,行凶手段极为残忍。”
昨天下午3点,检方约见了唐成文的妻子和唐成庆,告诉他们,经过审查,公诉部门认定法院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决定不提出抗诉。
-案件回放
2006年10月22日23时许,张心磊、张新亮、吕海红在门头沟区斋堂镇盗窃后驾车逃逸。逃跑时被执勤民警唐成文发现。唐成文将张心磊截住后,吕海红乘机跳车逃逸,张新亮跳车后躲在附近。唐成文与张心磊展开搏斗时,张新亮跑出来帮助张心磊将唐成文摔倒,张心磊趁机猛击唐成文头部,致唐成文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之后,张心磊、张新亮将唐成文尸体抛至路基下逃匿。 (记者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