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建邺区滨湖街道社会矛盾调解室,赵媛(化名)在“亲子抚养协议”上签了字,面对个人账号上即将多出的20万元现金,赵媛淡淡地说:“小孩一辈子的事呢,才20万元钱根本不多。”面对这个结果,她后悔了。当初的轻信,当初对于幸福生活“不劳而获”的想法将她推到今天这个无法挽回的地步,一个26岁的未婚妈妈,她要走的路还很长。
承诺提供工作,付出一夜情
赵媛是盐城人,2004年从一所大专院校广告专业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好工作。“2005年7月,我晚上开始到1912的酒吧做啤酒促销,没想到却引来一段孽缘,让我成了未婚妈妈。”
赵媛在酒吧上班后,认识了经常来喝酒的许先生。37岁的许先生是南京一家广告公司的总经理,两人经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时间一长就熟悉了。2006年2月14日晚,许先生一个人来酒吧喝酒,诉说自己最近在事业、家庭上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赵媛也表示对自己的工作很不满意,许先生当即表态:“你明天到我公司,拿中层职工的工资,底薪2000元加提成。”两人离开酒吧已快天亮了,在大行宫附近找宾馆开了房间,直到第二天中午才离开。
第二天下午,赵媛发短信给许先生,想谈一谈去上班的事,她没想到许先生反悔了。赵媛翻出保存在手机里的短信给记者看,赵先生于2月15日下午3时13分发的短信为:这个事情现在复杂了,估计老板不会同意,我当时也喝醉酒了,等等吧,我帮你再问问其他公司。赵媛非常气愤地告诉记者:“他带我开房的时候怎么没喝醉呢?”
只因怄气,她做了未婚妈妈
此后,许先生不再来酒吧。不久,赵媛发现自己怀孕了。2006年4月20日,赵媛发短信给许先生:“我今天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就是那天晚上你做的孽。”根据赵媛手机储存的短信,4月20日下午2时26分,许先生这样回了短信:“不可能吧?我不相信是我的,事后你应该吃药啊,现在来找我干吗。”下午3时10分,许先生又回了短信:“如果你真的想要钱,不要扯到怀孕上面;我们总算认识一场,晚上你等我,我借给你5000元,不还钱没的事。”紧接着,许先生又回短信:“以后不要发短信到我手机,有事在网上QQ留言。求你了,不要影响我的家庭和工作,我心里有数,不会亏待你的。”许先生的态度令赵媛感到非常生气,她没想到许先生不帮她找工作就算了,就连这个账也不认。
拿到钱后,赵媛并没有去医院堕胎,而是坚持把孩子生了下来。“我心里一直怄着气,他不是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吗,还诬陷我就想要钱。那我就把孩子生下来,让他痛苦一辈子,将来去做亲子鉴定也不怕。”现在,赵媛对当时的冲动非常后悔。
抱着孩子去索赔,做亲子鉴定证明
2007年7月,赵媛给许先生打了电话,告诉他没有堕胎,而是把孩子生下来了。许先生听完电话就挂了,然后手机关机,赵媛翻出当时许先生给她的名片,打到他的单位,在电话中,她几乎是吼叫起来:“你要是再这种态度,我就抱着孩子跑到你单位去,反正我也不要脸了。”许先生这才同意晚上约见她,见面时,许先生还是不相信眼前赵媛抱着的女婴是他的女儿。赵媛已经有了准备:“我晓得你不会相信,我们去做亲子鉴定就是了。”为了稳住赵媛,许先生还在滨湖街道给她租了一套住房,但没有作出任何表态。
2007年8月,在赵媛的一再坚持下,两人带着孩子来到江苏省人民医院DNA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事实证明,许先生是女婴的父亲。过了一个星期,许先生带来5万元钱,希望赵媛能够带着孩子离开南京。“5万元钱就想摆平这件事?这是不可能的,我也是读过大学的,父亲有抚养孩子到18岁的义务。我们谈不拢,只好上法庭。”赵媛很快就找了律师,向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许先生随后找了律师,要求赵媛撤诉,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
获赔20万元,打算把孩子托付给哥哥
双方经过2个多月的反复协商,签下了“亲子抚养协议”,女儿归母亲赵媛抚养,许先生一次性支付给赵媛20万元现金,其中18万元作为抚养费给女儿,直到18岁成人为止,每年1万元;另外2万元作为对赵媛的补偿。许先生担心赵媛还会向他要钱,在协议里补充了一则条款:在孩子长到18岁之前,许先生拥有对女儿的监护权。如果将来因抚养费用不足问题出现纠纷,赵媛必须拿出足够证据,以证明18万元抚养费的合理、合法去向,将来女儿因患病、上学、遇不可抗拒因素出现意外事故出现一系列费用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记者电话采访了许先生,电话那头,许先生说话很慢:“事情已经过去了,没什么再好讲的。我真的很担心赵媛拿到20万元钱以后,把孩子马上扔掉或者送人,然后自己把巨款拿去花了。”
“我早就知道,他一直怀疑我是在骗钱。过几天,我把孩子带回盐城老家,让我的哥哥嫂嫂领养,抚养费全给他们,孩子是无辜的,不能从小就没有父爱。再说我现在还是单身一个人,在南京也没有能力去抚养一个孩子。但不管怎么样,我对自己的事会后悔一辈子。”赵媛说。
作者:朱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