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北京市二中院26法庭,44岁的唐晓东拿到终审胜诉判决后,长舒了一口气。
三年前,身为工会主席的他被中日合资企业———北京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历经仲裁、一审、终审,唐晓东终于告赢公司。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了公司的解职决定,并要求公司支付唐工资性损失6万多元。
自曝家丑被炒鱿鱼
2003年8月22日,三环相模公司成立工会,时任总务部经理的唐晓东高票当选公司首位工会主席,任期5年。
唐就职后,工会要求公司与未签劳动合同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补发部分加班费,补缴部分社会保险金。通过媒体报道后,三环相模公司因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
2004年3月,海淀区卫生局检查时发现,三环相模公司自备水源没有复验,据此对其罚款5000元。期间唐晓东担任公司总务部经理,保管水源卫生许可证。
同年8月30日,唐晓东被三环相模公司开除。公司认为唐晓东在担任总务部经理期间严重失职,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唐成为北京首名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主席。
几经周折告赢公司
当年9月,唐晓东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06年9月13日,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撤销三环相模公司作出的《关于解除同唐晓东劳动合同的决定》,赔偿唐晓东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工资性损失6万多元。
三环相模公司对裁决不服,将唐晓东诉至顺义法院。今年3月,顺义法院维持了仲裁决定,并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关系”。三环相模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经过7个多月的审理,北京市二中院认为公司解除唐职务的理由证据不足,部分维持了一审判决。
对于这个胜诉判决,唐晓东称他很欣慰。问及下一步打算,他兴奋地高举左臂,拳头紧攥,“回去上班!”他计划下周回公司协商上班问题。
回去上班难度很大
“唐晓东是不受欢迎的人,我们不希望他回来!”昨日,三环相模公司现任总务部经理蒙笑言态度坚决。他说,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是平等自愿,企业有自主用人权。
唐晓东要想回三环相模公司上班并非轻而易举,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革持同样观点,北京市二中院虽然部分维持了顺义法院判决,但撤销了顺义法院作出的“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判决。
这就意味着,唐晓东要想回去工作还需与公司达成一致,如果公司不同意,法院无法强制执行将唐送回单位。
(记者 陈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