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身为进贤县三里乡卫生院的院长竟然从事起了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后被院职工举报,有关部门在经过调查,确定举报属实后,进贤县纪委、进贤县监察局分别对此事下发了给予该名院长党内撤职处分的处罚书。随后,该院长被停职数月外加罚款。但处罚过后,这名院长仍然在卫生院主持全面工作,而举报的那名职工却因此在工作中处处不顺。近日,举报人胡某来到本报(注:新法制报)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投诉
举报院长后举报人遭遇换岗
据投诉人胡某反映,她在三里乡卫生院从事化验员兼出纳的工作有6年时间了。2005年7月19日,该院上任不久的新院长陈某拿了三千多元钱的甲鱼发票找到卫生院的聂会计,要求其以经办人的身份签字。由于数额比较大,聂会计很矛盾,签了怕担责,不签怕得罪院长,于是找到当时身为出纳的胡某。胡某得知这一情况后表示:按照财务上的正常手续规定,没有经办人签字发票是不能报账的。胡某告诉记者,后来这番话让陈某知道了,此后,自己的日子也越来越不好过了。因为自己的弟弟在当地开了家药店,陈某就经常到药店去找茬。
2006年4月,胡某一气之下找到各相关部门并反映了陈某身为卫生院长却从事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问题。谁知道,在在她反映问题的第二天,陈某就开会并在会上作出了撤消胡某出纳职务的决定,还要将其调出化验室到护理室搞护理工作。“我当时就问他,为什么要撤消我的出纳职务,还要把我调去搞护理,我犯了什么错?”但得到的答复只是“没有谁说你犯了错,把你调走是工作需要”。胡某说:“我从事那两项工作6年来,为什么早不调晚不调,偏偏我到县卫生局反映了他问题的第二天就开会要调走我呢?”由于从未从事过护理工作,她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生怕一个不小心出了差错。
被撤职后院长变助理依旧掌权?
感到冤屈的胡某决定把陈某从事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问题举报到底,从6月份开始,胡某不断找到各有关部门举报,2006年8月1日,陈某被进贤县纪检部门带去审查,在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取证后,2006年11月22日,进贤县纪委、进贤县监察局分别作出了一个“关于给予陈某党内撤职处分的决定”。原本以为自己的职务可以得到恢复的胡某万万没有想到,2006年12月5日,陈某又重新回到三里乡卫生院上班,职务是院长助理。胡某对记者说:“说是院长助理,但整个卫生院的所有事情都还是陈某一手掌管,每个月工资表上的财务主管的签名也是陈某,一个院长助理能有这么大的权力吗?”记者在胡某提供的“三里乡卫生院2007年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中的院班子成员以及看组长分工一栏看到,主持卫生院全面工作的是一名姓叶的院长,而陈某则任院长助理。但据记者了解,陈某其实在该院全面负责工作,而叶某虽然是该院院长,一个月也难得到卫生院去一趟,下面的人有什么事都得向陈某汇报,而且陈某还经常到县里、市里参加各种院长会议。而自己虽然后来回到了化验室,但出纳的职务却一直没有得到恢复。
调查
进贤卫生局:陈某确实是院长助理
随后,记者先后两次驱车前往进贤县卫生局找相关领导核实了解此事,但都被告知,分管三里乡卫生院的局长出去开会了。最后记者在电话中和进贤县卫生局的于局长取得了联系。就此事,于局长说,之所以撤消胡某的职务,是因为她在化验室做化验员的时候,老是把到卫生院看病的人带到其弟弟开的药店去买药。记者表示,那为什么现在又要恢复胡某化验员的职务时,于局长对此没有表态。但当记者问到陈某一事时,于局长是这样说的,陈某本身就是三里乡人,在三里乡卫生院工作很多年了,由于是业务骨干,卫生院非常需要他,所以受处分后就在卫生院担任院长助理,协助院长负责管理卫生院的各项工作。记者表示,经过调查和了解,陈某其实就是在行使卫生院院长职权时,于局长解释说,三里乡卫生院的院长是他们卫生局分派叶某过去担任的,陈某确实是院长助理。
原院长陈某:“调她去护理室是工作需要”
10月30日,记者又与陈某取得了联系,就此事,陈某没有过多的解释,他对记者说,当年胡某到三里乡卫生院工作是接替她父亲的班,虽然胡某在卫生院从事化验员和出纳的工作有6年时间,但她曾经所就读的中专学的专业就是护理,把她调到护理室做护理工作完全是工作上的需要,没有任何别的原因。此外,陈某还主动向记者解释:“我现在三里乡卫生院只是个院长助理,而院长是由我们进贤卫生局调了一个姓叶的人到卫生院来担任。”记者接着陈某的话茬问,既然是院长助理,为什么各种不管是县里还是市里的院长会议都亲自参加呢?陈某说,那是因为院长没时间去参加,自己就代替院长参加这些会议。
进贤县纪委:就陈某任职一事正和卫生局协商
陈某到底是院长还是院长助理,记者采访了进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张书记,他向记者表示,其实陈某所担任的院长助理一职还没有正式下文,只是卫生局考虑到陈某在三里乡卫生局工作几十年,自从受了处分后,为了提高他的积极性,新调去的叶院长请他去当助理。但就陈某担任院长助理一职,目前进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表示不合适,因此一直都在和进贤县卫生局协商此事。(记者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