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肥西县紫蓬镇的胡晓凤(化名)与周定文(化名)于2004年3月1日领证结婚,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子女。2006年春,胡晓凤经周的家人同意,只身去了外地打工,与周一直没有同居生活。今年7月份,胡晓凤回到久别的家中时,发生了让人意外的事。村计生干部在普查中发现胡有怀孕迹象,于是要求她去做妇检。这让周定文十分不满,认为其过于敏感,无中生有。为了确定事实,村委会组织人员将胡晓凤送到当地卫生院进行检查,诊断结果确认她已经怀孕6个月。这一突如其来的事实让周定文无法接受。此后,争吵、打闹成了家庭的“主题”。无奈之下,胡晓凤只得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肥西县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胡晓凤当庭称,自己的婚外孕是被他人暴力强奸所致,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周定文认为,胡的婚外孕行为,给自己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同意离婚并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
法庭经审理认为,胡晓凤的婚外孕已成事实。同时,胡怀孕后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放任怀孕至今,且向周隐瞒,背离了夫妻之间的互相忠诚的义务,严重损害了周的合法权益,给周造成了人格和心灵上的损害。因此,法院于10月28日作出判决,准许胡晓凤与周定文离婚,并因胡晓凤婚外怀孕,一次性赔偿周定文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目前,此判决已经生效。 (徐明显 唐世好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