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广泛关注的白云堡维权纠纷昨日尘埃落定。广州市中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认定开发商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要求其向原告梁少贞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昨日,在市中院门口,拿到判决书的省政协委员梁少贞及其丈夫李业顺都显得很高兴,连连称对这样的结果“很满意”。而白云堡开发商王北赣昨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则表示,他目前身在外地,对判决结果并不知晓,暂时也不愿作出回应。
李业顺夫妇与开发商的纠纷起源于今年3月,梁少贞从朋友处得知开发商打算在小区正门西南角空地处内再建7栋15层高楼,在她的带动下,业主们开始了维权活动,反对开发商改变规划再建高楼。而开发商广州白云堡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该小区物管企业广州市荣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甘示弱,先后两次在开发商网站上发布致业主的公开信。
判决书称:公开信针对梁、李两人,使用了“恶人”、“煽阴风、点鬼火、不择手段”、“丧心病狂”、“恶劣行径”、“兴风作浪,造谣生事”等侮辱性用词,以及虚构梁勒索两幢价值1000万元的别墅,逐家逐户滋扰小区业主、唆使不知情的业主签名、向业主发布虚假信息、发动每户业主募捐1000元“活动经费”等。
6月8日,梁少贞与李业顺向白云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开发商侵犯其名誉权。白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指责原告借维权实施敲诈勒索的证据不足,其行为已对两原告构成名誉侵权。判决要求,被告应立即停止继续对梁、李两人名誉侵权的行为,在白云堡网站上删除登载的有关“致白云堡业主的再次公开信”内容,以及销毁有关涉及侵权的书面资料,并在该网站上公开向梁、李道歉,恢复名誉,道歉内容须保留至少30天,同时赔偿原告3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开发商不服,提起上诉。广州中院经过审理,于昨日上午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此前白云堡销售顾问韩世同在其个人博客中大量引用和转载了白云堡开发商对其夫妇二人的不实材料,并称“开发商为了做生意或其他目的,或许可以接受名誉侵权败诉,但欺负我个人可不成。她真要起诉,就让她放马过来,一定陪她玩到底,玩得身败名裂,倾家荡产”。梁少贞昨日表示,不排除起诉韩世同侵犯名誉权。
梁少贞的丈夫、市政协委员李业顺说,目前规划、建设等部门已介入调查白云堡的问题。“不过我们现在回白云堡住得少了,以往一进小区还能享受到保安敬礼的待遇,现在也没人敬礼。小区里公共运动场所对业主收费很低,现在也不给我们进。”对此说法记者未能进一步求证。
说法
梁少贞:
对(判决)结果很满意。尽管近半年的维权以及打官司耗费了不少精力,但仍觉得值,争了一口气。
开发商有关负责人:
目前身在外地,对判决结果不知晓,暂时不作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