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然而,有一对夫妻却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甚至出现过激行为。10月29日,潢川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今年2月20日下午,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喜悦气氛中时,在潢川县黄岗乡白露河村的杨某家中,夫妻二人正因婚姻问题激烈争吵。21时许,殷某假装要和丈夫最后亲热一次,趁亲吻之际咬掉了丈夫的舌体前端。经鉴定,杨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案发后,殷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潢川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殷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记者 屈云飞 通讯员 方志淮 刘进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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