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电视剧《杨三姐告状》因虚构了“杨三姐沦落妓院、贿赂官员”等剧情,惹怒了杨三姐的亲孙子薛先生。他认为电视剧“瞎编”歪曲历史,损害了杨三姐的名誉,将《杨三姐告状》的出品、发行单位告上法院,要求停止放映发行该片,消除影响、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薛先生递交了县志等证据并请了证人,欲为杨三姐“正名”。
开庭前,薛先生和律师早早来到法庭,他们身后跟了十几位杨三姐的后人和家乡父老。因为旁听人员太多,有些人不得不站在法庭里。
薛先生说,电视剧“大大超出了限度,与历史事实大相径庭”。薛先生将认为电视剧中最“瞎编”的情节制作了剪辑光盘当庭播放。在这个片段中出现了杨家母女被卖到妓院、杨三姐用三万两银票行贿知县等情节。此外,事发时间和地点也与事实不同,杨三姐家的出身也由贫农变成了高官等等。薛先生说:“这样歪曲历史是对杨三姐的侮辱和诽谤,使杨三姐的社会评价降低。”薛先生提交了县志和唐山市志等证据证明上述杨三姐的经历。
但被告影视公司认为县志和市志在记录相同事实时存在出入,只能作为参考,不足以作为史实。代理人表示,影视公司制作的《杨三姐告状》是正剧并非恶搞,杨三姐是正面女一号。电视剧对杨三姐进行了颂扬,对杨三姐奋争斗志进行了赞赏,没有贬低和轻蔑。而且电视剧并非传记类作品,绝对化的真实是很难的,既然是文艺创作,创作者就有凭借自己的想象进行创作的权利。关于“卖身妓院”一节,杨三姐是被官府迫害所致,并非是自我选择。而且与老鸨作斗争,很快就被营救出来。对于杨三姐行贿,也是为了表现杨三姐谋求正义的策略和留下证据惩治贪官的智谋。
被告影视公司称,该电视剧是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艺术创作,没有侵犯杨三姐的名誉,没有造成公众对杨三姐评价的普遍降低。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