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你家占了我家的过道,我家挡了你家阳光的相邻纠纷时有发生,同住在一个大杂院里的董先生和邻居张先生也因为邻里矛盾闹上了法院。原因是董先生忍受不了张先生晚上睡觉的鼾声。今天上午,这起有趣的相邻权纠纷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在自家睡觉打呼噜能否构成侵犯相邻权成了案件的焦点。
董先生说,他自32年前就住在这个大杂院里。此后,张先生一家搬来居住,在建煤棚、圈院中院等邻里间的矛盾上,双方就曾经发生过争执。“今年5月,张家自行翻盖房屋,我劝阻后张家向我保证:自建房不住人,建得矮一些,不影响采光,对我家不会有影响。”董先生表示,房屋翻建后,张家不顾承诺,两口子搬到自建房里来居住。把床放在窗下,开窗而睡。晚上鼾声极大,使他不得安眠,不得不起床敲窗户示意不满。而且张家的自建房离他家也就两米,影响他家通行、采光和通风。董先生认为张先生侵犯其相邻权,要求对方拆除自建房。
在法庭上,张先生的妻妹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对于董先生起诉的理由,张女士认为“太无理了”:“我们在自己家里打呼噜碍不着别人,他晚上经常敲窗户吵得人睡不了觉。”张女士庭上答辩称,张先生一家在大杂院里住了十几年,去年5月在原址上进行翻建,没有超出范围,翻建时没有对董先生作过任何承诺,也不影响他家的采光通风等,因此董先生要求拆房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物权法实施之后,已经有几起相邻权纠纷诉至法院。从公用通道被邻居家堆放的杂物阻塞,到邻里共用的阳台被一方占用,这次打鼾也成为诉讼事实,侵权的理由越来越“丰富”。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蔡耀忠律师告诉记者,物权法有一条原则性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但是打鼾应该够不上噪声的标准,如果有影响也是轻微损害。打鼾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并不违法,法律也不会禁止人的生理反应。
蔡律师认为,随着物权法的实施,今后相邻关系的纠纷可能会有所增加。“虽然此前民法通则中已经对相邻关系有过规定,但物权法对民法通则的规定又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因为物权法中列举了污染物、噪声、电磁辐射等新型的相邻损害情形,这是20年前制定的民法通则没有涉及的,这类案件今后会更多出现,而像日照、采光这类以前规定不够具体的案件今后也会因为物权法的规定而更加明确。”(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