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30岁的妻子前不久因病去世了,他年仅1岁的幼女永远地失去了母亲,白发苍苍的老岳母也失去了女儿,尚未走出丧妻之痛的张先生还欠下了累累债务。张先生认为妻子的病逝是由于先前为她治疗的两家医院存在误诊过失造成的,日前与女儿、岳母一起起诉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两家医院赔偿40余万元的费用。
三原告在起诉书中称,2007年8月9日,张先生的妻子因下肢浮肿等病到被告丰台某医院就诊,该院仅对其进行了血、尿检查,没有按照医疗常规进行B超等常规检查,也没有对病情进行任何进一步诊疗建议,或者告知患者应当注意的事项,就让其回家休养。
张先生的妻子回家休养数日后,因病情始终未见好转,2007年8月13日,张先生带着妻子来到天坛一家医院检查,候诊期间,由于误信三名“医托”所言,转而来到被告中医门诊部就诊。门诊部一个姓王的“教授”把脉问诊后即断定张先生的妻子患的是肾炎,并开了20副中药,让患者自己回家买砂锅熬药吃。服用6副药之后,张先生的妻子病情不但未见好转反而日益加重,张先生感觉不太对劲儿,于是打电话向那位“教授”咨询,一名自称是王教授助理的女士答复王还没有上班。当张先生把妻子的病情的严重性向该助理详细述说了一遍之后,该助理解释说肾炎就是这样,中药好但药效来得慢,要等半个月才能起效。张先生信以为真,就让妻子放心在家中继续服药按肾炎治疗。
8月20日早晨7点左右,殷春霞突然子宫大出血,张先生赶紧把妻子送到天坛医院急诊部,当即被诊断为良性葡萄胎导致的出血性休克,并非肾炎。在天坛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由于患者一直病情危重,张先生每日支出高额的医疗费。可这并没有挽回妻子的生命,9月14日,张先生的妻子因救治无效死亡。
原告认为,被告丰台某医院和被告某中医门诊部两家医院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常规,造成患者被误诊误治.前一家医院接诊后缺乏对患者的基本责任心和认真工作态度,未按诊疗常规对患者进行B超等最基本的常规检查,简单看诊后即草草了事,也未给予任何诊疗建议。后一家中医门诊部更是存在“医托”的违法欺骗行为。两家医院的过错诊疗行为,共同贻误了患者病情,导致患者在丧失最佳诊疗时机的同时还付出了年轻的生命。于是张先生携1岁的女儿和年迈的老岳母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二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03819.7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王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