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张金额为零的北京商业服务业通用积分卡,冒充3万余元卖给他人,从而骗得人民币32600元。日前,被告人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诉至东城区法院。
2006年10月,杨某开始在崇文门新世界商场及其他上场门前倒卖商场购物卡、购物卷。2007年6月,杨某在安贞华联商场门口结识了同为“黄牛党”的吴某后,几次卖卡给吴某。杨某发现,每次交易时吴某并不查验卡中的金额,都是按杨某所说余额基础上的9.3折进行交易。于是杨某决定利用这个漏洞用空卡骗吴某的钱。2007年7月11日中午,杨某用三张余额为零的“商通卡”,在苏菲西饼屋内约见吴某,并称三张卡内分别存有人民币2万元、1万元和5000元,后二人以9.3折交易,并由吴某当场给付杨某人民币32600元。
7月11日下午,吴某将其中的一张卡再次转卖给他人,在与对方交易验卡时发现卡内余额为零,方知被骗,遂打电话报警。杨某于2007年7月17日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被抓获。(胡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