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节节攀高的厦门,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本是件幸福的事。对张静(化名)来说,她也曾幸福过:和丈夫结婚,在厦门买下一套房子,生下女儿。
然而,这一切在丈夫瞒着她卖房后,变得支离破碎。虽然法院最后判决房屋买卖无效,但两人至今无法归还买方支付的62万元购房款和2万元补偿款,他们的房子也即将被法院拍卖。与此同时,法院也一审判决准许他们离婚,曾经的幸福似乎正渐行渐远。
匿名电话>> >陌生女人告密
这突如其来的一切,还得从去年9月的一个匿名电话讲起。
今年31岁的张静是某知名公司泉州地区一名销售专员。2006年9月13日下午,她像往常一样到南安拜访新老客户。
走在南安的大街上,张静突然接到一个“0”字开头的陌生电话,一个略带闽南腔的女声说,“你和你老公在厦门的房子要卖人了,你知道吧?”
“你是谁?”张静还没来得及问对方,那头就匆匆挂断了电话,之后张静再也没打通过。
这个陌生女人究竟是谁?为什么要打匿名电话告诉自己卖房的事?电话的可信度又有多高?原来,张静虽在泉州工作,在厦门却果真有一套房子,地址就在厦门市思明区育秀里。
张静说,这套房子是2005年3月,她和丈夫陈斌(化名)婚后以总价64万元向一个晋江人买的二手房,三室两厅,面积127.91平方米。为买房子,夫妻俩还背上了45万元的按揭贷款。
同年11月,女儿小娴(化名)出生,这套房子又被寄予了承载下一代的厚重梦想,为还贷款,张静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
由于工作脱不开身,买房后张静并没和女儿马上搬到厦门,而是让丈夫和弟弟先搬过去住。
手续完整>> >房子正在过户
“好端端的房子,又一直在升值,干吗卖掉?”张静想破了头也没理出个头绪。倒是眼前这个来自厦门的陌生号码,一直让她感到发怵,张静预感到有事发生。
9月14日,在接到匿名电话的第二天一大早,张静悄悄坐上了开往厦门的大巴。
在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的交易大厅里,张静几乎瘫倒在地。
柜台工作人员查询电脑后向张静确认,这套房子的上市声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签名、自己的签名一应俱全,正在过户,房屋产权证权属人即将变更为乙方余燕(化名)。
此前,张静压根就没到过国土房产局,《同意交易声明》文件上怎么会有自己的签名?还有买家“余燕”是怎么回事?
另外,按丈夫和余燕2006年9月4日签订的《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及丈夫8月20日、8月25日和9月4日打下的三张“收条”,他已拿走余燕总计62万元房款,这笔钱现在又在哪里?
事情来得实在蹊跷,震惊之余,张静赶紧到厦门嘉莲派出所报案,并当场写下一份“异议函”,称在未经其同意情况下,“陈斌(丈夫)私自变卖共有房产,且提供伪造身份证、结婚证,伪造张静本人签名”、“不同意该产业变卖,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随后中止了该套房子过户手续的办理。2006年9月18日,张静到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付了62万元的房款,却没能拿到房子。同年10月9日,由于陈斌无法根据约定解决讼争房手续问题,余燕将陈斌和张静双双告上法院。
伪造签名>> >让表姐扮妻子
2006年9月18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受理了这起房屋买卖纠纷案。
法院查明,2006年9月4日,余燕与陈斌到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双方在签订的《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上约定,将厦门市思明区育秀里39号22C以总价91万元转让给余燕。交易过程中,合同中张静的名字系陈斌签署,提交的张静的身份证系陈斌提供的假身份证,陈斌还带一名女性到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交易大厅假冒张静在同意交易声明书中签名“张静”。
事后,张静从厦门一朋友处得知,9月4日,陈斌带的女性就是陈的表姐,两人都是高高瘦瘦,并有几分相似。
法院认为,该房屋是陈斌、张静的共有房产,陈斌未经张静同意,擅自将房产出售,所以陈斌和买方余燕签订的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
2006年12月21日,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买卖合同无效,陈斌应在十日内返还余燕62万元购房款,并支付补偿款2万元,张静对陈斌清偿的44万多元银行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疑云重重>> >丈夫转移财产?
一份由张静出具的署有陈斌签名的“保证书”显示,2006年9月26日,陈斌在交易被中止情况下,再次向余燕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在2006年10月8日前,解决讼争房手续问题,若无法解决则于2006年10月8日退还已收购房款62万,并按合同条款补偿原告”。但陈斌至今未能解决讼争房手续问题,亦未退还余燕任何款项。
说到丈夫陈斌,张静回忆说,他们是两年前经人介绍认识的,陈是漳州人,当时在泉州成洲工业区一公司上班,没多久便辞职在家。2005年3年16日,两人在了解并不甚深情况下办理了结婚登记。
张静说,由于双方缺乏了解,两人婚后生活并不是很愉快,经常会为一些琐事争吵。2006月4月14日,两人干脆分居,陈斌久居厦门,张静则带着女儿小娴住在泉州。
张静说,她怀疑丈夫是想在离婚前转移财产。
权属未明>> >房子将被强制拍卖
2007年5月22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委托泉州名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厦门市思明区育秀里39号22C进行评估,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6万元。
同年8月15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对张静和陈斌的离婚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张静与和陈斌离婚。由于陈斌现无职业,婚生女小娴归张静抚养,夫妻共有财产即厦门市思明区育秀里的房子归张静所有,思明区法院判定的64万元债务由张静负责偿还,张静还需支付给陈斌108441.38元。
2007年9月17日,陈斌不服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然而,就在双方诉争标的物的情况下,张静忽然收到消息,他在厦门的房子要被拍卖了。
张静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标题为“厦门鸿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称,“定于2007年10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30在同安区华清中心城1#楼2A公开拍卖如下标的:思明区育秀里39号22C室,建筑面积127.91平方米……”
于是,张静赶紧向思明区人民法院送发“中止(暂缓)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对申请人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育秀里39号22C房屋中止(暂缓)执行。但之后张静还是收到了执行庭的拍卖通知,10月10日,这则拍卖公告被刊登在当地一家报纸的二版显著位置上。
记者联系到了陈斌,他说厦门育秀里的房子是他婚前个人财产转化来的。他用卖掉泉州房产款项中的24万元加上向朋友借的12万元,支付了厦门房子的首期款,两人为买房还有45万元的按揭款。因为背了那么多债所以后来想把房子卖掉还债。当初张静也同意卖房,买家也曾去家里看房,后来张静又不愿意卖,他才瞒着她卖房的。
至于那62万元房款,陈斌说,他还了银行贷款44万多元,还有银行按揭也很久没交,有银行催款单为证,他补交了按揭。此外还还了当初买房子时借朋友的钱,62万元所剩无几。
陈斌说,“我也不想房子被拍卖,但现在我没钱还债,对这一切也无能为力。” (记者 张志鹏 薛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