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满材料的箱子和文件夹整齐地放在法庭一侧的墙脚,材料箱旁的旁听席上坐着10余人,他们是来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东航云南分公司)的职员,也是东航云南分公司代理律师的强大“后援团”;而另一边旁听席坐着的10余人,同样来自东航云南分公司,但他们却是辞职飞行员郑志宏“后盾”。昨天(22日),云南飞行员辞职遭天价索赔第一案在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云南分公司同意与郑志宏解除劳动合同,但“辞去该工作的话,就要承担公司为培养出一个机长支付的费用。”东航云南分公司将索赔金额升至664万余元。
郑志宏:心理承受着极大的压力
昨天上午9点,官渡区法院民事审判庭里,飞行员辞职遭天价索赔的官司正在进行。郑志宏,这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坐在席上,神情凝重。几个月前,他还是一名机长,一个A类的飞行教员。为了辞职,几个月下来,在“赎回”自由身的过程中已身心憔悴。他告诉记者:“从申请劳动仲裁那一刻起,我心理上承受着极大的压力和生存的挑战。作为一个普通的劳动者,我争取的也只是属于自己的小小权利。”
整个上午的庭审,郑志宏显得有些激动。他所坚持的诉讼请求为:确认其与东航云南分公司的劳动关系自2007年6月17日解除;请求判令东航即日起办理其劳动人事、工资档案关系、飞行记录本、飞行技术档案、航空人员健康记录本和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确认其应该承担的培训费自2005年9月27日算起。
郑志宏说:“作为一个相对特殊的职业,我的人事档案是我从事飞行职业的准入条件,公司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扣留,没有人能剥夺我们自由选择的权利。”
东航:福利索赔增加到7万余元
庭审中,东航云南分公司除原先向飞行员索赔的金额从1257万元的天价“缩水”到661万元外,又把4万余元的福利索赔增加到7万余元,索赔金额升至664万余元。
东航云南分公司当庭表示,同意与郑志宏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也表示:“郑志宏与云南航空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个合同是无期限的,如果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该工作的话,就要承担公司为培养出一个机长支付的费用。”
东航云南分公司所称的培训期,是指飞行员在没有转为正驾驶之前的飞行经历,按东航云南分公司的计算,郑志宏在1999年8月没有转为正驾驶前均为培训期,飞行经历为1529.38小时,按每小时3450元计算,加上福利费等各种费用,郑志宏应该赔偿公司660多万元。
作者:王凌帆 洪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