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14名的哥送乘客至禹州市,先后被带至当地公安局并被全部拘留、罚款,警方的理由是这些的哥涉嫌寻衅滋事。治安拘留期满后,14人把禹州市公安局诉至法院,昨日,该案有了最终结果,一肚子委屈的司机们为自己讨回了公道和清白以及人均2629.90元的国家赔偿。今年6月28日,本报(注:大河报)以《送客司机忽被“请”进公安局》为题,报道了登封市14名的哥的遭遇:6月10日,登封市某出租车公司司机李少锋载着4名乘客来到禹州市,突然被警察带走,并处以治安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当天上午,还有13名的哥被拘。14人被拘留的原因是他们“将张某等人拉至禹州市磨街乡磨街村,致使村民白某、孙某、徐某被殴打致伤”。
李少锋等人感到莫名其妙,因为他们只是送客,对乘客打架一事根本不知情。6月26日上午,14人被公司辞退。6月30日上午,李少锋等人把禹州市公安局告上法庭。
昨天上午,李少锋向记者展示他刚领到的禹公(行)撤字[2007]第0006号禹州市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终于讨回了公道!”记者从李少锋等出示的行政诉状、行政赔偿请求书等两份文书上看到:原告李少锋等出租车司机根据乘客要求将其送到禹州市磨街乡磨街村并等候,系正当的经营行为,且原告从未与其他司机形成共同的意思联络,故不存在伙同之说。被告存在认定事实错误、程序严重违法等情况。尽管官司打赢了,但工作却没了。“当时公司认为我们犯法就将我们辞退,现在证实我们是被冤枉了,我们还想回到公司去。”李少锋说,他们准备找公司领导协调,看公司能不能允许他们重新回到原来的岗位。 (记者 刘昌武 姚伟琦 通讯员 张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