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31日,是12岁的小军(化名)升入彭州城南中学初中的第一天。一大早,他就兴奋地赶到学校参加新生军训。他在军训跑步中摔下去后就再也未能爬起来。小军的父亲游伦述认为学校不结合学生体质差异性,进行高强度的军事训练,是导致小军死亡的重要原因,据此将学校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小军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0.293万元。未列入强行军训的初中生在军训中发生意外,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彭州法院昨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列队跑步新生军训猝死操场
据游伦述介绍,当时他是看着小军进入军训队列后才离开学校的。当天下午6时左右,学校突然打来电话称,小军在训练时出了意外,要他赶紧去学校配合抢救。当他一口气跑到学校后,发现小军满脸苍白,正躺在学校操场的草坪上。他抱起儿子大喊,但最终未能唤醒“沉睡”的小军。游伦述说,他后来打听得知,小军是在列队跑步中突然倒下的。
活蹦乱跳的儿子就这样走了,游伦述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游伦述找到城南中学相关领导,要求校方给个说法。城南中学则认为对小军的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还是“本着人道主义原则,酌情支付了5万元死亡赔偿金,并承担了小军丧葬费3000元”。游伦述认为学校这种行为是推卸责任,于是将其告上法院,诉请法院判令城南中学承担小军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0.293万元。
法庭交锋校方有无过错成焦点
昨日,彭州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游伦述的代理人黄群称,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军训只能针对高中段以上学生,中小学生不宜军训。学校强行新生军训,且不根据学生身体素质训练,是造成小军死亡的主要原因。
黄群还认为,小军在军训过程中属上课期间,应由具有相应师资的教师来任教。教官不是教师,无权从事课间教学活动。在教学过程中,教官无法根据学生身体、心理等状况进行合理施教,也是小军死亡的次要原因。
城南中学代理人刘某辩称,学校对小军的意外深表痛心,但不能认定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刘认为,根据医生临床诊断,小军是在体育锻炼过程中“猝死”。其死亡与小军此前患病有关。由于小军的监护人隐瞒了小军的病史,导致学校不能根据他的身体情况,减轻或免除锻炼。刘某认为,学校已本着人道主义,给予了小军家人5.3万元经济补偿,不能再承担其他赔偿。城南中学相关负责人也一再强调,学校只是根据相关规定,对小军等人进行必要的锻炼,但并非军训。学校完全出于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负责。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院决定休庭后择日判决。
专家担忧军训不该成“强制科目”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廖勇认为,教育部有相关规定,初中生不在强行军训之列,这正是基于初中生身体发育状况、接受军训的适应度进行考虑。学校既然要组织初中生军训,就应该预见到学生在军训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身体不适等情况,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据成都市教育局普教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并未强行中小学生参加军训活动。但是,对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对七年级的新生进行必要军训活动,以培养学生好的品德和集体协调精神。而记者调查发现,成都不少中学,均对七年级入校新生进行过军训活动。面对越来越普遍的初中生入学军训“潮流”,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游永恒表示出了强烈担忧。他认为,军训的初衷是好的。但在现实中,不少学校却把军训当成了对入校新生的“杀威棒”,仅仅理解为一堂高强度的纪律整顿课,忽略了新生的身体、身心等综合情况考虑,以致引发一些伤害事故。游院长呼吁各中学,要结合学生身体状况等因素,做到军训多样化,不能仅限于学生体育锻炼。在军训中渗入必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健康等教育,来调节学生体育锻炼,才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绝不能把军训单纯地理解为是学生“吃苦”、“强训”的必修课。(彭法 王仁刚 生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