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骑摩托车撞死了人,为保住视为“命根子”的养子,费县一老人竟冒名替养子顶罪。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犯了包庇罪的父亲和养子一起被刑拘。
7月6日20时许,在费县北外环路与蒙台路交叉路口处,一骑自行车人被一辆摩托车撞死,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逸。费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接到报案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并迅速对肇事车辆展开了排查。
随着排查工作的一步步深入,肇事车辆逐渐浮出水面。8月4日,迫于压力的肇事摩托车车主李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交代了他驾车肇事的经过。然而民警在排查肇事车辆的过程中,调查到出事时李某正在青岛打工,而综合各方面的调查材料,民警发现驾车肇事的很可能是李某的养子李小某,于是,办案民警继续进行调查。
因为摩托车驾驶人肇事时曾在现场摔倒,有表皮和血迹遗留在现场,民警一方面远赴青岛到李某打工的工地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则到省公安厅进行DNA鉴定,发现DNA鉴定结果与李小某相符。铁证如山,李小某终于认罪。
原来李某夫妇没有亲生子女,早年抱养了李小某,并视其为“命根子”,李小某骑摩托车撞人后,李某为保住养子,竟想了这么一个办法替养子顶罪。由于犯了包庇罪,目前李某和养子一起被刑拘。(通讯员 惠京山 孙运涛 记者 张纪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