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张纸遮住脸走在人群中间,上书“此广告位出租”,引来路人一双双惊奇的眼睛。昨天(10月17日)下午1点,从大理来昆明打工的20岁小伙杨相志,游走在柏联广场前,欲以自己的脸部作为“广告牌”出租,挣一些钱。
羞涩的表情,略乱的头发,穿一身白色衣服,旁边摆一个旅行包。这个脸上还有着稚气的小伙子,用蹩脚的普通话指着纸上的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写得很不好。”手举一张纸遮住脸,上面是他自己用钢笔写的“此广告位出租”6个大字,右下角留的小字标有自己的QQ号和电子邮址。
“我觉得这样做有新意,希望能赚点钱养活自己。”小伙子说。通过身份证,可以看到他来自大理漾濞县农村,今年20岁。从他的讲述中,大致可知他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10年前父母离了婚,母亲改嫁到北方,父亲嗜赌,家不成家。两年前他初中毕业,先在当地卖报纸,后来学会了上网,做过网络游戏账号(虚拟货币交易)买卖,但都没有大的出息。
前天(10月16日),他决心离开大理去外面“闯荡”。来到昆明,身上只剩余几十块钱,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他就突发灵感想出“出租脸面”做广告。杨相志看上去脸形削瘦,并无太多的“广告面”可租,但他一再称“这样做很有新意”。他所带的另一张纸上,写了脸部广告的四大优势——最易吸引眼球;脑海停留时间更长;更易被接受;独特的宣传方式。至于价格,他称自己没有想好,但没有想过要以面积计算。
他先是举着标语站到了金碧购物广场门前,引来不少人围观,因广场工作人员干涉,他又不得不“转战”到柏联广场。后来,再次被工作人员赶开。两个小时里,围观的市民很多,但没有一个真正上前洽谈。
“可能大家都还不能接受这种方式吧。”杨相志分析说。但他说自己并不气馁,称自己不偷不抢,这是在想办法自食其力。围观的市民多数是以一种“过客看稀奇”的眼光,看待他的行为。走访中,市民们认为新是新奇,但效果不会太好,也不能接受人的脸面被当广告牌使用。
记者联系上杨相志在大理的亲戚,了解到他所说的情况属实。他的姑父介绍,杨相志平时看上去是很中规中矩的一个人,一直都以卖报纸为生,看不出他有什么出格的地方。至于出租脸面做广告,他不懂这是一种什么东西。
从昆明市工商局广告管理处了解到,相关的广告法规中,没有使用人体作为广告载体的规定,虽然不能说违法,但如果申请在脸上发布广告,肯定不可能被批准。(张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