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邻居偷偷垒墙封闭了属于两家共用的阳台,71岁的吴大爷依据物权法将邻居推上被告席,讨要本应属于自己使用的一半阳台。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吴大爷在起诉书中说,他和邻居张先生同住在西城区百万庄的一栋居民楼中,两家共用一个阳台。今年5月,他忽然发现,张先生偷偷在紧贴吴大爷家通往阳台的门外建了一堵墙,私自封闭了整个阳台,将其占为己有。吴大爷认为,张先生违反了物权法相关规定。
在法庭上,被告的张先生对私占阳台的事实完全承认。“我和吴大爷家确实共用阳台,但他一直没有住在这里,而是把房子租出去了,后来又让亲戚来住。我怕有小偷从吴大爷家通过阳台到我家盗窃,为了安全考虑我才封了阳台,又在吴大爷家门外堵上墙,也是没办法的事。”截至记者发稿时,法官正在对此案进行调解。(记者孙莹 通讯员邹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