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出台的文件将戴紧箍咒。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5年。昨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已完成起草,并从昨日起通过省法制网向社会征求意见。
《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规定,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含政府办公厅、办公室)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有关机构、组织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由制定机关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报送上一级主管机关备案。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自动终止。但程序性规定、技术性规范和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除外。(记者 杨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