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乌鲁木齐建筑工地必须做到洒水降尘、密闭清运等要求。建筑工地有不设置护栏、厕所不遮挡、停工后不及时清理并进行必要的覆盖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最高可处50000元的罚款。
10月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市容环卫设施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日由该局与市建委、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执法局5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要进一步加强乌市各个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
据介绍,以前,有的施工单位在拆迁过程中不进行降尘处理,使得附近居民不敢开窗户。据通告要求,全市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封闭清运、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严格冲洗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中扬尘污染。
在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时,应对被拆除或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除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应停止爆破或拆除。
《通告》中规定,建筑施工工地开工前周围必须进行围挡,设置文化墙,以达到美化和亮化的目的。所有建筑工地的出入口道路都必须硬化,散流体物料运输车辆须符合运输车辆管理要求。施工现场须在批准后,才可设置临时堆放场。对于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建筑工地,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最高50000元的罚款。(记者 车兆好 郑明 段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