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交警示意超载货车停车检查时被撞身亡,昨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检察机关指控货车司机曹某涉嫌故意杀人罪。
今年4月23日下午1时许,司机曹某驾驶东风重型自卸货车装载30余吨沥青,沿光谷大道由北向南行驶。执勤交警杨润儒发现该车严重超载,示意其停车。货车并未刹停,将杨润儒撞倒又碾压致其身亡。曹某打电话投案。
9月21日,曹某的妻子小姚、受害者杨润儒的儿子曾就本案的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小姚表示争取在庭审前先赔付杨家10万元以求谅解。
杨家索赔39万余元,曹某希望家属代为赔偿。其妻小姚则称,因家庭困难无力赔偿。据了解,其承诺的10万元尚未赔付。
焦点:是否紧急踩了刹车
曹某有没有采取紧急刹车措施?该事实如何认定,关系到罪名是否定性为故意杀人,因此成为庭审焦点。
曹某说,他在距交警15米处就踩了刹车。其辩护人称,据曹某的供述及目击证人的证词,当时货车时速约40公里/小时,而据检测,货车撞倒交警时时速约25公里,这说明曹某踩了刹车。
公诉人称,之前曹某的车速到底是多少并没有充分的证据,凭感觉和目测得出的结论不可信。现场勘测并未发现货车有任何刹车痕迹。
曹某的辩护人说,因为车辆超载348%,车后轮刹不死;曹某与交警老杨无冤无仇,毫无故意杀人的动机,且在事发后主动投案,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公诉人继续举证予以反驳。法院将择日宣判。 (记者 余皓 胡丽程 通讯员 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