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在酒店里消费了500多元钱,仅仅因为开了一瓶朋友带来的葡萄酒,酒店竟然要收取消费额20%的开瓶费,结果只好把葡萄酒再倒回瓶里。
据市民鞠先生介绍,前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到市区一酒店吃火锅。其间,一个晚赶到的朋友带来一瓶葡萄酒,说让大家尝尝,他到外地出差带回来的。服务员给开了瓶以后才告诉大家,需要收取开瓶费,按规定,开瓶费为消费额的20%。无奈之下,鞠先生的朋友只好将已经倒进杯中的葡萄酒重新倒回了酒瓶中。
鞠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酒店有‘谢绝自带酒水’的牌子,但并没有提示自带酒水要付开瓶费。收100元左右的开瓶费,这也太霸道了。”
记者今天上午联系到了鞠先生就餐的酒店。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并不是只有他们酒店这样做,市区许多酒店都这样做,并称“谢绝自带酒水”是一些中高档酒店普遍默认的行规,有的酒店根本就不让自带酒水,有的让带但要收取费用,“这主要是考虑酒店的经济效益。”
临沂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说,按规定,酒店可以按一定标准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但对开瓶费没有明确规定。不论何种收费,商家都必须事先向消费者明示,让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记者 季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