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混凝土公司的司机驾驶混凝土搅拌车不慎将一路人撞死,当时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事后混凝土公司在对死者家属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被以司机逃逸为由拒赔。为此,混凝土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混凝土公司起诉称,2005年5月6日,原告在保险公司为自己旗下的一辆混凝土搅拌车投保,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2005年11月15日,混凝土公司的司机李某驾驶该车在昌平发生了交通事故,将一行人撞死。当时,司机在没有发现此事的情况下,继续驾车回到了工地。后交通部门认定司机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05年12月15日,保险公司认定混凝土公司司机属于逃逸行为,拒赔第三者责任险。此事经过法院的审理,认定司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但无逃逸,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混凝土公司就此事赔偿了死者家属35万余元。
混凝土公司认为,本案从交通部门到检察机关以及法院均未认定司机有逃逸行为,而保险公司却认定司机逃逸,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以此作为拒赔理由。据此,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立即赔付保险金1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王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