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昨天从银川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了解到,该局与银川市农牧局界定了34种禁养的烈性犬。
银川市犬只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的犬类品种有:獒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寻血猎犬、灵·秋田犬、纽芬兰犬、比利猎犬、法国狼狗、阿富汗猎狗、可蒙犬、阿根廷犬、爱尔兰猎狼犬、土佐犬、兰西尔犬、德国牧羊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捷克福斯克犬、苏俄牧羊犬、多伯曼犬、拿泼里獒犬、马雷马犬、大髯犬、斗牛獒犬、斯皮诺犬、英国老式牧养犬、罗德西亚背脊犬、拳师犬、威玛犬、藏獒、苏格兰牧羊犬、比利牛斯獒犬等烈性犬。银川市农牧、城管部门将随时对新发现的烈性犬种进行公告。公安、部队、科研单位等特殊部门饲养的工作用犬不受该公告所列犬种的限制。其他单位饲养的护卫用犬,属该公告所限犬种的必须经城管部门批准。(记者 李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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