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百分之百杜绝,管个百分之六七十就差不多了
这场规模浩大的“整风运动”缘于今年年初县委新班子的调整。钟严说:“新领导有新思路,想在干部作风转变方面抓一抓。公款吃喝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也比较容易抓。县委领导的决心很大,中午饮酒必须经县委书记批准。”
县里干部以前上班经常谈的是昨天喝了多少酒,打牌谁赢谁输多少钱。有的乡干部家在县城,不到乡里去上班,有些交办的事情长期拖着办不了。
今年3月5日,县纪委组织4个检查组由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带队,采取实地察看、现场录像和调查记录的方式开始抓“四风”。3天后发出第一号通报:财政局、建设局、公安局和交通局4个单位所属的6辆公务车辆在营业性酒店门前停放,每辆公车罚款3000~5000元。夜晚抽查10个乡镇,脱岗5个。
当月,县纪委又突击检查公款吃喝情况16次、中午饮酒情况5次、县直机关签到情况5次、乡镇机关干部夜晚值班情况1次。发现有2辆公车停放在饭店门前,没有发现中午饮酒情况和乡镇干部“走读”情况,但是有迟到、脱岗情况。
一个单位被通报3次,要处理单位领导。被电视台曝光也是很丢人的事情。所以,汝南县的监督效果立竿见影。4月份以后,县纪委抽查的“成果”越来越小。
孔庆成说:“到目前为止,3个人受到通报批评,有的单位公车两次在电视上曝光。”他纠正此前媒体的报道,一是“30个人受到党纪处分”有误,二是“电视台曝光违纪者”有偏差,一般是对单位批评。
钟严承认,可能会有干部开公车到不远的驻马店市区或者郊区吃饭,但是,“从现实来看,不能百分之百杜绝,管个百分之六七十就差不多了”。
据县水利局局长刘路红介绍,纪委规定“同城不吃饭”让他们的招待费比同期下降2/3。“上级领导来,花不了多少钱;同城吃饭花的钱是大头”。
孔庆成计算,30个局委、17个乡镇加上160多个有接待任务的二级机构等,有250多个有接待任务的单位,一天有1/3的单位来客人,每个单位省50元的酒钱,不算节省的饭菜一天能省下4000元,一年就省下150万元左右。
原来一个月检查十多次,这两个月来一周抽查一两次。孔庆成说:“关键是坚持。”钟严说:“一放松就会反弹。下一步还是不断改进方法,坚持监督。县委决心不变,我们力度不减。”
“治理公款吃喝”这个话题已经谈了20年
在汝南县甚至全国,“治理公款吃喝”这个话题已经谈了20年。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禁止公款乱吃喝管得很严,90年代初,搞建设,项目多,有些放松。1995年之前,汝南县有些乡接待费一年达50万元,有些村甚至超过10万元。
1999年、2000年,汝南县相继取消了村级和中小学的招待费。2003年,对公款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县直局委年招待费按机关在编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计算总量,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实行一餐一票一结制度,严禁赊欠招待。同时要求“五个严禁”:严禁同城公务接待,严禁下乡公务接受烟酒招待,严禁私客公款招待,严禁支付保健娱乐费用,严禁工作日饮酒。2006年,汝南县又明确了二级机构的招待费标准,外商洽谈项目、研讨会等重大事项发生招待费必须提前有预算。
这些制度产生了明显效果。2003年汝南县乡镇、县直局委招待费总额813.7万元,2004年515.5万元,2005年432.7万元,2006年374.5万元,一直呈下降趋势。而该县的财政收入一直在每年1亿元左右。
2006年,汝南县有24个左右的单位招待费超支,其中公路局和人民医院分别交纳5万元和4万元的扶贫救困基金。按照2003年的规定,超出限额的,最少对超支部分按1∶3征收扶贫救困基金。不过,实际执行中,“罚款”比规定得少。
河南省委党校纪委书记、教授徐洪波说:“2005年,省纪委下发过中午不得喝酒的禁酒令,但是许多地方没有认真执行,而汝南县、信阳市等地方领导对制度落实很好,措施得力。所以说,制度建设有必要,但关键的关键要落实制度。这取决于当地领导抓落实的决心和态度。不光是公款吃喝问题,还有会风、文风问题,做表面文章问题等,其实,抓来抓去,还是领导决心问题。”
领导“不下决心”怎么办?这牵涉到用人体制问题。体制就是对人对权的管理办法,是权力运作的程序和方式。徐洪波说:“单纯靠上级的肯定,只是短时间作风转好,不能持久。领导一换,可能就走样了。”
治理公款吃喝不是新闻。但是,“抓吃喝风是反腐败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这或许就是公众对治理公款吃喝历来关注的原因。 (记者 路治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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