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的孙先生身有残疾,没有经济来源,为了贷款治病,他把母亲和兄弟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家人共同居住的房子有自己的份额。记者今天获悉,昌平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判决中分给了孙先生部分房屋。
孙先生双目失明且患有脑瘫。他在起诉书中称,由于需要照顾,他与父母一直居住,父亲去世后,他和母亲居住的院子里有六间房屋是他出资建造的。孙先生称,由于他身体的原因,父母让他把村里批给他的宅基地与弟弟进行了调换,并答应以后把现在居住的院子中的房产全部给他。孙先生说,他要求用现居住的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来治病,但母亲和兄弟不同意,因此要求法院确认自己对该院房产中应有的份额。
在法庭上,孙先生的母亲否认儿子的说法,指出不存在以房换宅基地的事情,否认孙先生出资建房。孙先生的三个兄弟也被告上法庭,大哥同意他的诉讼请求,弟弟承认调换宅基地的事实,而他的二哥则当庭表示不同意孙先生的诉讼请求。
孙先生的侄子和当时盖房的工人及保险公司向法庭证明,建房的时候,用的是孙先生退保获得的养老金退费,该款存入银行后,储蓄存折由孙先生的母亲保管。法院据此认定建房使用的资金是孙先生的养老金退费款。据此法院判定孙先生和母亲居住的院内东房三间和西房三间归孙先生所有。(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