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劝酒警示语提示将上酒瓶了。省质监部门昨日表示,原计划于去年10月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因故延迟到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新《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对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破”等相关警示语,并推荐相关企业在酒瓶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的“劝说语”。推荐企业在标签上印上“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健康提示语,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提倡健康、安全是酒类管理的方向,国家标准中对企业提出“饮酒劝说”的要求,尽管目前处于非强制阶段,但仍有助于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产品的人性化色彩。
此外,新《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还有以下变化:一是饮料酒定义的酒精度范畴由原来的0.5%vol~65.0%vol改为0.5%vol以上,并明确规定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酒名称、配料清单、原麦汁、原果汁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贮藏说明、质量等级、警示语等相关产品内容。同时,对饮用方法等不作强制要求标明;二是对已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酒类,要求对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的标注方法进行标示说明。所有标示内容均不应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记者 夏雨 姜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