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的赵某和妻子会某婚后跟父母一起生活,父母对他们稍不顺从,会某就非打即骂,忍无可忍的父母将不孝的儿子和儿媳妇告上法庭,昨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被告赵某、会某搬离父母住所。
生于1974年的赵某2000年与会某结婚。因为没住房,他们住在父母家。“在共同居住期间,儿媳妇经常因生活琐事与我们发生争执,甚至打骂我们。为了儿子的幸福,我们一忍再忍,而她却认为我们软弱可欺,仍旧为所欲为。”赵母伤心地说。
赵父说,2006年12月26日晚,在无任何家庭琐事的情况下,会某无故在他脸上打了一耳光,并把室内玻璃砸坏。今年3月,二儿子和媳妇从外地回来,二被告见到他们一句话都没有。4月4日晚,儿子儿媳吵架后,会某装疯卖傻去厨房解手,当时儿子也在场。他们老两口实在无法忍受会某的所作所为,坚决要求二被告立即从自己的房屋内搬走。
法院审理认为,这套房屋的所有人是二原告,二原告对该房屋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二被告在和父母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珍惜家庭关系,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给父母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