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通州区梨园镇原副镇长房广成涉黑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中院认为房广成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0年。房广成的同案犯共36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悉,法院认定房广成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包庇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
房广成绰号“三哥”,今年44岁,曾因犯流氓罪于1983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84年9月被释放。他出狱后,在上世纪90年代先是担任了李老公庄的党支部书记,后又升任梨园镇政府开发办的主任,2001年,又升任梨园镇副镇长。被捕前,他任梨园镇副镇长,并兼任大马庄村党支部书记。
检方指控说,1996年至2005年间,房广成纠集孙果、王世臣等人,在其组织、领导下,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20起,此外,房广成还有聚众摆势、向屠宰场经营者收取保护费、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土地使用权等10起违法行为。
公诉人认为,以房广成为首的犯罪组织欺压、残害群众,利用其本人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在通州区部分地区形成极其恶劣的重大影响和一定的非法控制。房广成及其组织成员利用暴力犯罪及其他手段所形成的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通过北京市胜利通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兴龙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台湖建筑公司和北京欣怡乐加油站等公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通过向组织成员提供工程低价房屋、安排工作、垫付金钱以及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低价房屋等方式,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检方认为,房广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重大影响,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员基本固定,较为稳定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在该组织中,房广成居于核心地位,是组织者和领导者。(记者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