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后,妻子擅自做了流产手术。早就盼着当爸爸的丈夫知道后十分恼火,便向法院提出离婚。
去年初,襄樊人孙某和朱某恋爱半年后结婚。 婚后二人常为一些琐事争吵。
今年3月,朱某怀孕。7月,两人再次为没钱买房子发生争吵,朱某一气之下回娘家,并私自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半个月后,孙某知情后非常气愤,朱某再也没回家。
9月初,孙某以妻子侵犯了他的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索赔精神抚慰金5000元。
昨日,襄樊市樊城区法院审理认为,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我国现行法律对男性的生育权利无明文规定,更无特殊保护,遂依法驳回了孙某的诉讼请求。(作者:樊斯坦 宁丽敏 张春华 王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