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阶段,冒充高官、高干子弟或军警人员实施诈骗的案件屡屡发生。骗子们为自己编制的高贵身份,竟然让众多人深信不疑,甚至趋之若鹜。记者日前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去年接到的此类案件就有20件,平均每个月就要审理两件。为何此类案件持续高发,始终能够骗得事主信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类案件的刑二庭法官告诉记者,骗子的骗局往往精心设计,但仍有共同的套路可寻,可以帮助识破骗局。
“托”出来的高贵出身
以往的此类诈骗,都是骗子亲自登场,大肆吹嘘自己是某某大人物的子女或亲戚,主动请缨要为对方办事。但如今,随着人们对这类诈骗手法已经有了一定的警惕性,骗子也开始变换新招术。他们往往会找几个“托儿”一起行事。在事主面前,骗子自己遮遮掩掩、故弄玄虚,而身边的“托儿”们则旁敲侧击,伺机点明骗子的“特殊身份”。这种方式往往更具迷惑性,使事主一步步钻进骗子们设下的圈套。
法官说,实际上,“托儿”们大多都是诈骗案的同案犯,有的还是主犯,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骗取钱财。
今年3月,在李希和和闫任锋诈骗案中。闫任锋只是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一名普通聘任人员,而当一家房地产公司遇到麻烦想找人解决时,闫被李希和介绍成了神通广大的“某中央领导人的亲戚”。有李希和在一旁忽悠,闫任锋便摆出一副高干子弟的姿态,对解决问题大包大揽。之后,每次双方见面,李希和一直强调闫任锋的特殊身份,让公司老总程某对闫任锋的“本事”更加深信不疑。利用程某的信任,李希和和闫任锋顺利骗得135万元。最后,闫任锋与李希和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四年。
“阔”出来的不凡背景
法官告诉记者,骗子的第二个招术就是“摆阔”。为了让别人对其身份深信不疑,他们往往不惜血本,进出高档宾馆饭店,乘坐高级轿车,身着名牌服装。而实际上,他的这些“阔”借助的都是借来或租来的轿车,有的则是用骗来的钱充大方,骗子自称这种花费是“先期投入”,为的是以后的更大收益。而很多人之所以上当受骗,往往是被骗子们的“阔气”所迷惑。
在一中院审结的李永强诈骗案中,李永强自称是国家领导人的家人,每每“出场”身边都有秘书陪同,乘坐的是高档轿车,见面的地点都是选择在北京饭店、华侨饭店、广州大厦等高档场所,屡屡骗得有事相求者的信任。据一位受害者黄女士事后回忆,当时自己为了给丈夫翻案,辗转找到李永强。当时两个人约在北京一家高档饭店,匆匆赶来的李永强称他刚从中南海开会回来。“我当时看到李永强的‘派头’就觉得见到了救命菩萨,马上把9万元钱给了他。”
“演”出来的神奇经历
“每个骗子都是很出色的演员,在生活中他们具有很大的两面性,为了让人们相信他们的‘关系或门路’,行骗者往往会自编自演一幕幕让人心动的故事,表面上是在不经意间,实际上是有意在人们面前演戏。”法官说,骗子就这样将一般人看来不可能办成的事情,变成了自己办起来“得心应手”的“小事”。
在陈耀诈骗案中,曾因犯强奸罪入狱三年的陈耀,在与周某相识时自己介绍说,父亲是解放前参加革命的军人,是成都军区大军区副职离休干部。他自己曾在国家安全部工作过,因为继承了一笔遗产,所以下海经商,现在正和人投标合作建路。为了骗取周某的信任,善于演戏的陈耀就曾当着周某的面签订了一份1800万元的购房合同。之后,每当陈耀利用各种借口找周某借钱时,周某总是出于信任,慷慨解囊。
法官分析,骗子们的“演出”往往使一些本来急于办成某事、急于摆脱困境或急于发财致富的人,对他们心生敬佩和羡慕,自然也就对骗子们为把事办成而提出的活动经费和先期投入不持怀疑态度。
法官提醒,要预防上当受骗,最关键的还是要消除引发诈骗犯罪的土壤,即要下大力气纠正不正之风,让靠“门路”和“关系”办事的人失去市场。同时加强法制宣传,通过个案分析揭露骗术,提高社会公众对此类诈骗犯罪分子的警惕性,引导被骗者打消顾虑及时报案,让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处罚。(王文波 彭啸 李松 黄洁)